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版).pdf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版)
前言
2012年以宁光为组长的专家组发布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该指导原则的公布极大规范了临床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人们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的认识,结合最新临床进展,中华医
学会内分泌学分会、中国内分泌代谢病专科联盟的专家对该指导原则进行了更新
和修订,增加了新型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使用者免疫接种注意事项和糖皮质
激素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的临床应用等内容。对该版指导原则,将进一步发布
详细解读,为临床提供更具体的指导。
第一部分糖皮质激素
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应用简介
天然和合成的糖皮质激素(也称为类固醇激素)可用于治疗多种疾病。这类药物大
多以药理剂量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治疗。
(一)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
血清中大部分皮质醇与皮质类固醇结合球蛋白(corticosteroid-binding
globulin,CBG)和白蛋白结合。体内的11β-羟基类固醇脱氢酶1型同工酶将无
活性的皮质素转化为皮质醇,2型同工酶将皮质醇转化为皮质素。合成类糖皮质
激素经氟化、甲基化或甲基噁唑啉化后可避免被2型同工酶氧化灭活。糖皮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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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受体基因多态性可提高或降低机体对糖皮质激素的敏感性,进而影响对外源性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反应。
(二)治疗疗程和剂量
糖皮质激素的生物学效价、药物代谢动力学、治疗疗程和剂量、给药方式和1d
内的给药时机、以及代谢个体差异均会影响治疗疗效,并产生各种不良反应。治
疗疗程根据用药时间大致可分为冲击治疗,短程、中程和长程治疗,以及替代治
疗。
1.治疗疗程:
(1)冲击治疗:大部分适用于危重患者的抢救,如重度感染、中毒性休克、过敏
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等,使用一般≤5d。激素使用期
间必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冲击治疗因疗程短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可在短时
间内重复应用。(2)短程治疗:适用于应激性治疗,或感染及变态反应类疾病所
致的机体严重器质性损伤,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
性排斥反应等。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须逐渐减量以至停药。使用一般
1个月。(3)中程治疗: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治
疗剂量起效后减至维持量,逐渐递减直至停药。使用一般3个月。某些特殊疾
病,如活动性甲状腺眼病,使用激素每周1次冲击治疗,一般维持12周。(4)
长程治疗: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及反复发作的多器官受累的慢
性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小板减少性
紫癜、溶血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等。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逐步减量至最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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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维持剂量,停药前需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使用一般3个月。(5)替代治疗:
①长程替代方案。适用于原发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②应急替代
方案。适用于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及肾上腺危象;③抑制替代方案。适用于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2.给药剂量:
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一般认为给药剂量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