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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六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比赛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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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比赛规则 第六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比赛规则 一、本次大赛为实盘竞赛,参赛者自行交易,自负盈亏,一切交易均须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指定交易商(期货公司)的管理规定。 本次大赛组委会由《期货日报》及大赛指定交易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共成组成;期交所有关业务部门应邀组成本次大赛的“三公”审核委员会。 二、参赛者最低保证金要求5万元(持有仓位的参赛者,以正式参赛日之前一交易日的盘后客户权益计算初始保证金)。为更好地体现比赛的公平性,本次大赛拟按参赛资金分为“轻量级组(5万元—100万元)”和“重量级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分别进行比赛。 为保证比赛成绩的公正,参赛者必须允许自己的相关交易信息在媒体公示,接受大赛组委会、审核委员会及整个市场的审核监督。 三、参赛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2012年7月31日。 四、正式比赛时间为2012年4月5日—2012年7月31日。 五、参赛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实名方式报名,入金达到比赛最低标准后开始计算成绩。 六、指定交易商必须在大赛期间的每个交易日收盘之后向大赛组委会指定工作人员提供参赛客户的账单(保证金监控中心所要求的格式),因指定交易商原因无法及时报送账单而造成参赛客户成绩无法计入当日排名的责任,由指定交易商承担。 七、比赛期间,轻量级以及重量级的参赛者均允许出入金,轻量级组客户出金后当日权益不得低于5万,重量级组客户出金后当日权益不得低于100万,否则按退赛处理。 八、各指定交易商必须在客户参赛前一日报送该客户资料以及当日账单,以便组委会审核参赛条件以及分组。 九、参赛者必须遵守交易所和各指定交易商(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规定。 十、比赛结果于比赛结束后5个交易日之内在《期货日报》公布,组委会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获奖者。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未能通知到的获奖者,请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确认。 十一、大赛审核委员会确定参赛选手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发现期货公司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指定交易商资格并在《期货日报》公示,该公司名下的参赛者亦全部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公司承担。 十二、本次大赛以盈利率计算排名,计算方法: 参赛客户盈利率首先以“账户单位净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然后再转换成收益率进行排名。账户单位净值=结算日权益/经调整后的基础权益。比赛初始日如有持仓,以进入比赛初始日前一交易日的客户权益作为基础权益(前一交易日客户权益以当日结算价计);比赛最后交易日如有持仓,则以当日收盘价计算权益。 账户单位净值的以及收益率计算方法如下: 1.例,某账户初始入金200万,某日结算后权益为400万,则单位净值为400/200=2.0000(单位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第5位4舍5入)。假设该账户出金80万,则出金后的权益为400—80=320万,净值不变(在出入金后没有交易的情况下出入金不影响账户单位净值),则基础权益调整为320/2.0000=160万。 2.例,某账户初始入金500万,某日结算后权益为400万,则单位净值为400/500=0.8000(单位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第5位4舍5入)。假设该账户出金80万,则出金后的权益为400—80=320万,净值不变(在出入金后没有交易的情况下出入金不影响账户单位净值),则基础权益调整为320/0.8000=400万。 3.收益率=(单位账户净值-1)*100%。 十三、风险及免责条款 (1)本次大赛主办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和认真态度竭力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但对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主办方所能控制的情况所导致的风险、系统故障或由于网络问题导致的系统故障对参赛者资金量及排名产生的影响不做担保。 (2)参赛者必须保护好自己的相关密码,如因密码丢失或被破解所导致的账户被窃造成的损失,大赛举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组委会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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