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082.1-2012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皮革鞣制加工业.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 13. 100
C 51 百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082.1—2012
代替 GB 18082—2000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皮革糅制加工业
Health protection zone for leather and fur and manufactured products industry —
Part 1 : Leather tanning industry
自2017年3月23 日起 ,本标准转为推荐性
标准 ,编号改为GB/T 18082.1-2012o
2012-11-20 发布 2013-05-01 实施
Mill鐵卷舌蟲屬些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 ,本标准自2017 GB 18082.1—2012
年3月23 日起 ,转为推荐性标准 ,不再强制执行。
■ 1 ■ ■ 1
刖 吕
本部分4. 2〜4. 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 18082(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皮革软制加工业;
——第2部分:皮革制品制造业;
——第3部分:毛皮软制及制品加丁业。
本部分为GB 1808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18082—2000«制革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与GB 18082—200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 1. 1—2009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2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调整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平阳县卫生监督所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曾士典、洪燕峰、徐礼源、张伟、杨文静、陈瑞生、佟冬青、陈松林、方黄虹、
徐青青、王黎荔、闫旭。
T
GB 18082.1—2012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皮革舔制加工业
1范围
GB 18082的本部分规定了皮革隸制加T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皮革隸制加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T程 。现有皮革糅制加工企业
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40— 19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卫生防护距离 healt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