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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入会条件、权利与义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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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入会条件、权利与义务 深圳市电子商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入会条件、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 (一)会员入会基本条件: 1、凡在深圳从事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科研、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和团体2、在工商局、民政局正式办理登记企业;3、热爱商会,遵守商会章程。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商会的活动; 3、获得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4、享有向商会反映意见的权利; 5、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6、有要求商会为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帮助的权利;7、申请退会权。 (三)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商会章程,执行商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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