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大理石石材进出口关税减免优惠政策合作协议.docx
甲方:XXX乙方:XXX20XXCOUNTRACTCOVER专业合同封面RESUME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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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二零二五年大理石石材进出口关税减免优惠政策合作协议
本合同目录一览
1.合同概述
1.1合同背景
1.2合同目的
1.3合同期限
2.定义与解释
2.1定义
2.2解释
3.合作双方
3.1出口方
3.2进口方
4.合作内容
4.1石材种类
4.2出口数量
4.3进口数量
4.4交易价格
5.关税减免政策
5.1减免范围
5.2减免比例
5.3减免条件
6.付款方式
6.1付款时间
6.2付款方式
6.3付款凭证
7.运输与保险
7.1运输方式
7.2保险责任
7.3保险费用
8.质量与检验
8.1质量标准
8.2检验机构
8.3检验费用
9.争议解决
9.1争议解决方式
9.2争议解决机构
9.3争议解决程序
10.违约责任
10.1违约情形
10.2违约责任
10.3违约赔偿
11.合同变更与解除
11.1变更条件
11.2解除条件
11.3解除程序
12.合同终止
12.1终止条件
12.2终止程序
12.3终止后果
13.通知与送达
13.1通知方式
13.2送达地址
13.3送达时间
14.其他
14.1合同附件
14.2合同生效
14.3合同备案
14.4合同解释权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概述
1.1合同背景
本合同双方鉴于大理石石材进出口业务日益发展,为促进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2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大理石石材进出口业务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1.3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合同。
第二条定义与解释
2.1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的定义如下:
(1)“大理石石材”指双方进出口的天然大理石板材、石材工艺品等;
(2)“出口方”指在本合同中承担大理石石材出口业务的一方;
(3)“进口方”指在本合同中承担大理石石材进口业务的一方;
(4)“关税减免政策”指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对大理石石材进出口实施的部分减免关税措施。
2.2解释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解释。
第三条合作双方
3.1出口方
出口方为我国某石材有限公司,具备大理石石材出口资质,注册地为我国某省某市。
3.2进口方
进口方为某国外石材贸易公司,注册地为某国外某市。
第四条合作内容
4.1石材种类
4.2出口数量
本合同规定,出口方在合同期限内,每年向进口方出口大理石石材总量为10000立方米。
4.3进口数量
本合同规定,进口方在合同期限内,每年向出口方进口大理石石材总量为10000立方米。
4.4交易价格
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交易价格为每立方米人民币1000元。
第五条关税减免政策
5.1减免范围
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符合我国关税减免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关税减免优惠。
5.2减免比例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关税减免比例为10%。
5.3减免条件
(1)石材符合我国进出口质量标准;
(2)石材在进出口过程中,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3)石材进出口手续齐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时间
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进口方应在收到出口方提供的货物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6.2付款方式
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付款方式为电汇。
6.3付款凭证
进口方支付货款后,应向出口方提供付款凭证,出口方收到凭证后,确认货款到账。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7.1运输方式
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运输方式为海运。
7.2保险责任
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保险责任由出口方承担,保险金额为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总价值。
7.3保险费用
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保险费用由出口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与检验
8.1质量标准
本合同进出口的大理石石材应符合我国相关行业标准,具体质量标准如下:
(1)板材厚度误差不超过±1mm;
(2)板材表面缺陷长度不超过10mm,宽度不超过2mm;
(3)板材边角无崩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