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设备的最小间距(开关柜间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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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电设备的布置
一、《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4 配变电装置的布置”
1、第4.1.3 条: “户内变电所每台油量大于或等千100kg 的油浸三相变压
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井应有储油或挡油、排油等防火设施。”
2、第4.2.1 条: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表4. 2.
1 的规定。”
3、第4.2.4 条: “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应符
合表4.2.4 的规定。”
4、第4.2.7 条: “高压配电室内成排布置的高压配电装置,其各种通道的
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2. 7 的规定。”
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 配电设备的布置”
1、第4.2.4 条: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 时,屏后的通道应设
2 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 15m 时,其间尚应
增加出口。”
2、第4.2.5 条: “当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 (lP 代
码)》GB 4208 规定的IP2X 级时,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
2.5 的规定。”
3、第4.2.6 条: “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当
低于2.5m 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lP 代码)》GB 4208
规定的IPX XB 级或IP2X 级的遮栏或外护物,遮栏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
不应低于2.2m。”
4、第4.3.2 条: “配电室长度超过7m 时,应设2 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
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布置时,楼上配电室的出口应至少设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
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
启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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