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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教务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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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教务系统 【一】: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修改确定)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 院: 专业班级: 班主任 二O一四 年 月 日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考试规则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试。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迟到超过20分钟以及不交答卷者,均按旷考论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2、考场内禁止吸烟、喧哗、擅自调换考试座位以及影响考试秩序的其它行为。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其它证件不予承认)进入考场,并一律按指定座位就坐,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备核查。对无证自行进入考场的考生,监考人员不发放试卷,并责令其退出考场。 4、考生只允许携带该场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入考场。闭卷考试一律不允许携带书籍、笔记本、纸条、手机及电子设备等;开卷考试只可携带主考教师规定的书籍及笔记。 5、考生进场考试,半小时后方可交卷。考生在考试中途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结束,必须立即交卷,不得拖延。已交卷学生不允许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6、在考试过程中,禁止用不正当手段来获取或协助他人获取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下列行为视为考试作弊:(1) 代考或请人代考;(2)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3)交换传递试卷、答案、草稿,或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4)夹带纸条或在身体上书写与考试有关内容;(5)考后私自篡改试卷、答案及成绩;(6) 未经允许,考生故意带走或销毁试卷、考试材料的;(7) 监考人员认为已构成作弊的交头接耳、打手势、传递暗号及其它行为;(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9)考试管理机构认定的试卷答案高度雷同者。 7、凡是作弊者,一经发现,当场终止考试、离开考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 8、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监考人员可责令其改正,不听劝告者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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