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3.食品经营许可证业务流程.doc

发布:2017-12-19约1.7千字共1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3.食品经营许可证业务流程 4.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登记流程 程 序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工作内容 办结时限 受 理 政务服务 大厅窗口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审查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 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 自窗口受理后第10个工作日完成 决 定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 自窗口受理后第20个工作日完成 送 达 政务服务 大厅窗口 对批准申请的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照,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自窗口受理后第30个工作日内办结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新办登记流程 程 序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工作内容 办结时限 受 理 各市场监管所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审查 各市场监管所 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 自监管所受理后第10个工作日完成 决 定 各市场监管所 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 自监管所受理后第25个工作日完成 送 达 各市场监管所 对批准申请的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照,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自监管所受理后第30个工作日内办结 6.公司(含分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含营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审批流程 7.公司(含分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含营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流程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流程 9.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审批流程 10.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审批流程 1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审批流程 1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流程 1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 1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流程图 Y 不合格 各所受理 材料不齐全、形式不合法的,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人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所提出申请 合 格 受理审查 需要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核实,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材料齐全、形式合法,不需核实的,当场决定受理,作出准予登记决定, 审批 同意 各所所长审批 打印执照,申请人到各分局领取 归档 发照 申请人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所提出申请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 格 受理审查 各所 材料齐全、形式合法,不需核实的,当场决定受理,作出准予登记决定, 审批 同意 各所所长审核 归档 收缴执照 符合条件的现场;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 特种设备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特种设备科领取许可文件。 不符合要求 再次报送 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求 申请 向中宁县市场监管局各所提交纸质材料 受理 各所窗口受理(五个工作日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实地勘查 各所至少2名工作人员勘查(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条件的决定) 申请 向中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 向中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 向中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 向中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 向中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 向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所窗口 提交纸质材料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