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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4016.3-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3部分: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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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7.060 A 47 备案号 : M 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4016.3-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3部分:服务 Civilaviationmeteorology- Part3:Service 2004一12一20发布 2005一04一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 布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MH/T 4016.3-2004 月ii 吕 MH/T 4016-2004《民用航空气象》分为七个部分: —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 — 第2部分:预报; — 第3部分:服务; — 第4部分:设备配备; — 第5部分:设备技术要求; — 第6部分:电码; — 第7部分:观测记录。 本部分为MH/T 4016-2004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 局、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新疆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建华、唐民、石孝臣、杨宜。 MH/T40163-2004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 和定义 4 总则 5 为航务部门和飞行机组提供的气象情报 6 为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提供的气象情报 7 为搜寻和援救服务单位提供的气象情报 8 为航空情报服务单位提供的气象情报 9 为机场运行管理部门提供的气象情报 10 为通用航空飞行部门提供的气象情报.·’二“·二‘ 11 为其他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部门提供的气象情报 ············。·········································……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MH/T 4016.3-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3部分:服务 范围 MH/T 4016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的一般原则和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为民用航空活动提供气象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H/T 401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4444号文件 航行服务程序— 空中规则与空中交通服务 MH/T 4016.1-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 MH/T 4016.2-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2部分:预报 MH/T 4016.4-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4部分:设备配备 国际民用航拿公约附件15航空情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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