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Inmetr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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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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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564.1 XXXX
代替GB 18564—200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 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Road Tanker for Dangerous Liquid Goods Transportation
Part 1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tmospheric Pressure Metal Tank
(报批稿)
××××- ××- ××发布 ××××- ××- ××实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布
GB 18564.1— ××××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论 2
5 设计 4
6 制造 12
7 试验方法 16
8 出厂检验 17
9 涂装与标志标识 17
10 贮存18
11 出厂文件 18
12 定期检验1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及其主要设计参数2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与罐体材料的相容性22
附录C (资料性附录)安全泄放装置的设计计算 25
附录D (规范性附录)非圆形截面罐体29
I
GB/T 18564.1— ××××
前 言
本标准首次修订。
GB 18564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分为二个部分:
—— 第 1 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 第 2 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GB 18564《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第1部分,按本部分设计制造的道路运输
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金属常压罐体,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的规定。
本部分代替GB 18564 -2001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的金属罐
体部分。
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在GB 18564.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发布实施
之前,非金属常压罐体仍执行原GB 18564-2001有关条款要求。
本部分与GB 18564 -2001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名称由“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改为“道路运输液体
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 1 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 增加了运输剧毒类介质的安全技术要求;
—— 工作压力上限由“0.072MPa ”修改为“小于0.1MPa ”;
——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 增加了设计一章,规定了罐体材料和结构等设计要求;
—— 制造一章中,补充了罐体成型及偏差的要求;
—— 修改了出厂检验的要求;
—— 增加了罐体定期检验一章;
—— 增加了附录 A “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及其主要设计参数”、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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