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合同.doc
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定义与术语
1.1“放射性废物”指在核能利用、核技术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和科研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放射性物质,必须进行专门处理和处置的废物。
1.2“处理”指对放射性废物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减少其放射性、毒性、体积,使其达到安全处置要求的过程。
1.3“处置”指将经过处理的放射性废物安全地放置在专门设施中,长期隔离和监控,保证其对环境和公众不产生危害的过程。
第二章合同目的与范围
2.1本合同旨在规范委托方与受托方在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理与处置。
2.2合同范围包括放射性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3.1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3.1.1提供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等。
3.1.2按约定时间、地点提供放射性废物,并保证废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1.3按约定支付处理处置费用。
3.1.4对受托方的处理处置过程进行监督,保证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规。
3.2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3.2.1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规,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3.2.2提供专业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和服务。
3.2.3保证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发生。
3.2.4定期向委托方报告处理处置进度和结果。
第四章费用与支付
4.1处理处置费用包括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的费用。
4.2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协商确定处理处置费用的具体金额。
4.3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完成处理处置工作后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金额支付处理处置费用。
第五章违约责任
5.1如果委托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放射性废物,导致处理处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受托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如果受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处理处置工作,或者处理处置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委托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3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因法律法规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放射性废物的接收与运输
6.1接收程序
6.1.1委托方应在废物产生后及时通知受托方,并提供废物详细信息。
6.1.2受托方在接收废物前,应进行废物种类、数量及性质的核实,确认符合处理处置要求。
6.1.3双方在废物接收时,应共同填写《放射性废物接收单》,明确废物交接的详细信息。
6.2运输要求
6.2.1受托方应按照国家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采取安全、可靠的运输方式。
6.2.2运输过程中,受托方应保证废物包装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泄漏、散落等意外情况发生。
6.2.3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识,以提示放射性危险。
第七章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7.1处理方法
7.1.1受托方应根据放射性废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处理。
7.1.2处理过程中,受托方应保证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7.2处置要求
7.2.1受托方应选择合法、安全的处置设施,保证废物长期稳定存放。
7.2.2处置过程中,受托方应进行环境监测,保证废物对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降至最低。
7.2.3处置结束后,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处置报告,包括处置过程、结果及环境监测数据。
第八章质量保证与监督
8.1质量保证
8.1.1受托方应建立健全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处理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8.1.2受托方应定期对处理处置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8.2监督管理
8.2.1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的处理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发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8.2.2受托方应主动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及时报告处理处置进度和结果。
8.2.3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问题。
第九章保密与知识产权
9.1保密
9.1.1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及放射性废物相关信息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1.2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