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453.4-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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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080
B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453.4—2008
代替 GB/T 16453. 4— 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Small engineering of store, drainage and draw water
2008-11-14 发布 2009-02-01 实施
GB/T 16453.4—2008
-1.Z-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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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45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共分为六个部分:
——GB/T 16453. 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 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
——GB/T 16453.5--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风沙治理技术;
——GB/T 16453.6--2008 水十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崩岗治理技术
本部分代替GB/T 16453. 4— 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 》。
本部分与GB/T 16453. 4— 1996相比,作如下修改:
a) 小型蓄排水工程部分,将规划改为设计;
b) 将1996年版的5. 2. 2改为首先处理好基础,并按设计做好防渗;
c) 石方衬砌材料改为砖石等材料;
d) 蓄水池施工要求改为蓄水池墙体完成后须用水泥沙浆抹面,进行防渗处理;
e) 增加一条沉沙池施工。
本部分由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
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
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
水土保持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段巧甫 、刘万刽、范起敬、宁堆虎、佟伟力 、鲁胜力、郭索彦、张长印、赵永军、
陈法扬、余新晓、丛佩娟、常丹东、冯伟、李琦。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453. 4— 1996O
T
GB/T 16453.4—2008
引 言
GB/T 16453.4-1996已经实施十余年,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内容、性质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
技司、水土保持司的统一安排,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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