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毛纺织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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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309-2006
代替 HJBZ 11-199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毛纺织品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Woolens
2006-11–15 发布 2007-01–01 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布
HJ/T 309-2006
目 次
前 言 I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要求 1
4 技术内容 1
5 检验方法 1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国际羊毛局 IWS E10 防虫蛀规格表 2
II
HJ/T 309-2006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化学整理剂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传统的毛
纺织品整理防虫蛀方法替代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倡使用拟除虫菊酯类产品为原料对昆虫有高效的杀灭作用,对哺乳动物和人低毒
性、低残留,在环境中易降解的产品。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虫蛀毛纺织品》(HJBZ 11-1996)进行了全面修改。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1月1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虫蛀毛纺织
品》(HJBZ 11-1996)。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11-1996
III
HJ/T 309-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毛纺织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纺织品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不同比例动物纤维的混纺织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FZ/T 20003—91 毛纺织品中防虫蛀剂含量化学分析方法
3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 技术内容
4.1 产品使用的防虫蛀剂为附录 A 所列品种。
4.2 产品中防虫蛀剂的最低残留量必须符合附录 A 的要求。
5 检验方法
防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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