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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证券简称:鑫庄农贷 证券代码:830958 公告编号:2015-070
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以下为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方案。
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高新区大同路10号铭源创业园801室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主办券商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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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优先
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所作的任何决
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优先股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各自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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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特别提示
1.为改善本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对资本的需求,本公司拟在发行优先股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本公司于2015 年10
月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预案。
2.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
行。
3.本次优先股的计划融资规模不超过2.2 亿元人民币(含2.2 亿元人民币)。
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本次优先股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
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提高本公司资本充足率。
4.本次优先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
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采取询价方式,与主办券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
5.本次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自缴款截止日起每五年为一个计
息周期,每个计息周期内股息率相同。第一个计息周期的股息率,由本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发行时国家政策、市场状况、本公司具体情况以及投资
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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