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docx
PAGE
1-
天津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涵盖多个学科领域,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我校现有招生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化学、地理学等学科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近年来,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202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300名,其中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约200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约100名。
(2)在研究方向上,我校注重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博士生开展跨学科研究。例如,在教育学领域,我校博士生可以围绕“教育信息化”、“教育政策与法治”、“教师教育”等方向进行研究;在心理学领域,则可以聚焦“认知心理学”、“临床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前沿领域。此外,我校还设有多个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为博士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平台。以化学学科为例,我校化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材料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其中,材料化学博士研究生在新型纳米材料的研究中,成功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催化剂,为我国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为了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例如,我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博士生提供了国际交流的机会。在2023年,我校共选派了50余名博士研究生赴海外知名高校进行联合培养,拓宽了他们的国际视野。同时,我校还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通过设立科研基金、举办学术讲座、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为博士生提供了良好的学术氛围。以地理学科为例,我校地理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区域地理、环境地理、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等领域的研究成果,为我国地理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招生名额及选拔方式
(1)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共计300名,其中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名额约200个,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名额约100个。招生专业覆盖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并根据各学科发展需要和培养计划合理分配名额。例如,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因近年来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果,招生名额有所增加,以支持学科发展。
(2)选拔方式采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面试则侧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及创新思维。以2022年为例,我校共收到考生报名申请1200余份,最终录取博士研究生300名。
(3)为了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成立了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核考生材料、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此外,我校还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招生过程透明,防止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在2023年招生过程中,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确保了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报名条件及流程
(1)报名参加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且已取得毕业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此外,考生需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以2023年为例,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中,本科毕业生占70%,研究生毕业生占30%。
(2)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首先,考生需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证明、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网上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至4月,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其次,考生需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身份验证。现场确认时间通常在每年的5月至6月。
(3)考生在报名成功后,需关注我校发布的考试通知,包括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信息。笔试科目通常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测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和创新思维。以2022年为例,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笔试科目共有6门,面试环节设有专业答辩、学术报告等环节。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