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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检察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近日,重庆市荣昌县检察院青年干警们齐聚在一起,对该院实施一年以来的一帮一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以及半年前开始的干警主辅岗跨岗训练进行交流和总结。在场一起交流的还有该院党组的领导们以及科室负责人、帮带人,作为该院近年来人才培养的工作的两项重要机制,大家都想了解它实际的运行效果以及未来的改进方向。
例如就有干警提出主辅岗跨岗锻炼机制给大家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可以接触自己想了解的岗位工作,但是因为平时工作时间紧,建议可以重点选择一个辅岗,一段时间之后再选择新的辅岗。而对于一对一的帮带方式,大家一致表示很欢迎,通过老师的经验启发、解题方式以及关键点拨,能够让自身得到快速提高。
注重细节、身体力行、法律素养青年干警们在会上畅快地分享自己在老师身上受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表达对帮带人的感激。而理解、思考、感悟也成为年轻人在参与辅岗工作之后最多、最深刻的感受。
恰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新一代拥有职业理想的法律人将会在更大的空间有所作为,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被赋予非常重要的角色和地位,让青年干警们感到精神振奋。
无论是对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进一步保障,还是对于检察官这个职务职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种催人奋进的信号,让我们看到这个职业的未来非常清晰。侦查监督科干警罗发全这样说。
而对于新环境对检察官提出的新要求,青年检察官们也都了然于心。
民行科干警李佐欢:肯定对于我们自身的职业能力会有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我们会在帮带老师身上去学,去运用和总结经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自己多实践,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于实际,让更多的人看到检察官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会组织青年干警系统地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一帮一和主辅岗的培养方式,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新要求,更有针对性地设计帮带和锻炼措施,让青年干警不仅敢于承担责任、敢于维护使命,还要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职业良知,尽快成长起来,适应新要求。该院政治处主任龙林贤这样告诉记者。
篇二: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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