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环境信息化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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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环境信息化建设 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6-06-0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 王玉庆
???????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研究如何加快环境信息化建设,推动环保工作开展,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一、环境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国务院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这一要求,在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推动环境保护的同时,努力借助技术手段,特别是信息化技术手段,从整体上改善环境保护条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推动环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通过环境信息化,建立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生态保护和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等信息系统,有利于实时收集大量准确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决策支持。通过环境信息化,突破环境管理时间和地域限制,最大程度保障环境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增强环保执法能力。通过环境信息化,建立环境实时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有利于对环境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对事件的影响程度和危害性做出正确估计,有效地进行指挥处置,保障国家环境安全。通过环境信息化,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更好地收集和公开环保信息,有利于开展政府与公众互动,保障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更好的保障公众权益,调动和发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的积极性。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要求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不断把我国信息化提高到新水平。环境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彼此融合、相互作用,不再是单纯的环保管理信息化,而是通过信息化把环保系统的工作和社会上相关工作联系在一起,共同推进。环境信息化带来的不仅是技术上的更新,更是政府管理流程和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变革,提升的是整个环保系统的行政效率和业务能力。
二、环境信息化取得的成绩
我国环境信息化工作经过十多年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在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方面,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发布了《环境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国家环境信息“十五”指导意见》、《环境信息管理办法》、《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总局电子政务职责分工》、《国家环保总局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开展信息化建设,为环境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在管理机构建设方面,通过各级环保部门的努力和依靠重大项目的带动,基本建成了国家、省、部分重点地市三级环境信息机构,实现了环境信息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式发展。2004年,成立了以总局局长为组长、各司一把手为成员的国家环保总局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在办公厅设立电子政务处,统一领导、规划和管理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
在基础网络建设方面,已建成覆盖全国省级环保局和121个城市环保局的卫星通信专网,连接至全国87个自动水质监测站,实现了总局与各省级环保局之间电子公文无纸化传输。已初步建成连接31个省级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和5个计划单列市环保局的环境信息广域网络系统。
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内部办公平台建设方面,90%以上的省级环保局已建立本地环保门户网站,相当部分地市级环保局也已建立网站。各省级环保局以及大部分地市环保局已建成局域网办公系统。同时,国家环保总局政府门户网站以政务信息公开全面为突出特点,连续获得“中国优秀政府门户网站”,总局内网电子政务综合平台以应用系统集成为特色,被评为全国“办公自动化典型应用系统”。
在应用系统建设方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针对环境质量管理、环境统计管理、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排污申报管理、排污收费管理、规模化养殖厂管理等环境管理业务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发了业务应用系统,提高了环境管理工作效率和规范性,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三、环境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环境信息化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国家信息化发展总体要求和环境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网络覆盖能力不能完全满足信息传输与资源共享的需要。我国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已具有了一定规模,但现有环境信息传输网络仅覆盖到省级环保局和部分地市级环保局,随着环境管理应用需求的不断增加,环境数据实时传输、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将越来越高,网络的覆盖范围、传输速度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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