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提升年工作评选表彰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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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境提升年工作评选表彰办法
文章导读:活动成效显著。形成了有利于优环境、强 服务、提效能的一系列制度与措施,解决了一批制约和影 响本地区、本部门环境提升中的突出问题,达到了投资环 境明显优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工 作作风明显改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环 境提升年的实施意见》精神,激励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 部职工积极投入到“优环境、强服务、提效能、建五宜” 环境提升年活动中,争做环境提升工作的促进者、贡献者, 保障打造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环境最优、服务最佳、效 率最高”的优质服务城区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表彰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 过严格考核,综合评价,奖励表彰,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 良好氛围,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为推动全区经济 社会快速发展、加快“五宜”城区建设步伐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本办法突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动作 用,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 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推荐、面向基层的原则,坚持与 年终目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名额
第四条评选活动分为集体与个人两个方面进行。其中, 评选“优质服务先进集体”若干个,评选“百名优质服务 先进个人” 100名,评选“十佳优质服务标兵” 10名。
第五条“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在全区各街道、区级机 关各部门和市级垂直管理部门中进行评选。
第六条“百名优质服务先进个人”和“十佳优质服务 标兵”在全区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市级垂直管理 部门及街道和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干部职 工中进行评选。
第三章评选标准及条件
第七条“优质服务先进集体”要体现管理严格、作风 优良、组织有力、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优 质服务先进集体”评选:
1、 任务完成突出。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工作 在各区县名列前茅,或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相关 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推广交流。
2、 活动成效显著。形成了有利于优环境、强服务、提 效能的一系列制度与措施,解决了一批制约和影响本地区、 本部门环境提升中的突出问题,达到了投资环境明显优化、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 进的要求,在全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
3、 群众反映良好。全年无责任事故、无推诿扯皮和贻 误工作现象;无违法违纪案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无曝 光;对承担区级信访工作考核任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全 年无进京访、无赴省集体访,赴市集体访批次低于全区赴 市集体访批次全年总量的10°%。其他单位和部门无越级访 全年服务对象满意率和群众投诉办结率均达到9 5%以上。
4、 民主测评优秀。在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 委员代表以及全市行风评议中,测评结果排名居前十位的
5、 落实力度较大。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制定了周密 细致的活动方案;组织有力,扎实创建,开展了形式多样 的争先活动;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形成了责任明确的督 查制度:上下联动,全员参与,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 围;文件齐全,资料完备,积累了充足翔实的评比资料。
第八条“百名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要具备遵纪守法、 作风过硬、服务高效、能力突出。具体参评条件为:
1、 思想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集体荣誉感强。爱学 习、肯钻研,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忠于职守、品行端正。
2、 工作能力强。专业知识丰富,业务技能娴熟,完成 任务出色,工作业绩突出,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XX年以
来,获区级以上荣誉或表彰。
3、遵章守纪严。廉洁奉公,无假公济私、滥用职权、
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作风优良,无迟到、早退和无故缺 勤现象;依法行政,办理事项无推诿、无刁难、无延误、
无差错,全年无有效投诉。
4、综合考核好。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九条“十佳优质服务标兵”必须是“百名优质服务 先进个人”入选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 工作成绩显著。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色,事迹突出, 得到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在全区 干部职工中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XX年以来,获市级以上 荣誉或表彰。
2、 善于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
在全区或本单位重点工作中,敢于大胆创新、勇于攻坚克 难、乐于沟通协作、善于化解矛盾。工作方法或成果在行 业内得到推广或受到市级以上部门的肯定。
3、 年度考核优秀。在个人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评 为优秀。
第四章评选程序及表彰
第十条评选活动采取年初创建,年终评选表彰。程序 为:
1、宣传动员。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
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提升年的实施意见》精神, 制定各自落实细则,广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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