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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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广东省政府与中山市政府签订的《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市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4〕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统筹、分类淘汰、突出重点为原则,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我镇黄标车淘汰工作,淘汰黄标车共约1385辆,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配合市政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
二、领导机构
成立港口镇黄标车污染减排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有兴(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 飚(党委委员)
成 员:吴俊涛(党政办)、吴建衡(纪检监察室)、胡书明(组织人事办)、廖重庆(经信局)、罗瑞燕(宣传办)、 杜坚文(环保分局)、何丽卿(财政分局)、郑亮明(工商分局)、李量(交通分局)、卢坤元(交警大队)、梁文康(流管办)和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分局,主任:杜坚文(兼)。
三、工作措施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实行黄标车淘汰分类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黄标车限行现场执法等措施,切实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实行黄标车淘汰属地管理。全镇黄标车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实施属地管理(见附件1),各村(社区)要突出重点,制定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并安排专人跟进负责,确保黄标车淘汰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行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建设。在沙港路和兴港路建设安装2-4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进一步压缩黄标车在我镇的生存空间。
(三)加大黄标车限行执法力度。环保分局与交警大队继续开展黄标车限行现场联合执法,且每周不少于2次,对违法冲禁的黄标车,切实做到发现一辆处罚一辆。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应核实辖区内每辆黄标车的现状并确定其报废时间,每月13日、28日前分别向环保分局报送前两周的??标车淘汰情况报表(见附件2),环保分局汇总情况后向市环保局报送;环保分局每周五前向市环保局报送下一周黄标车限行现场执法计划(见附件3),每月1日报送上一月现场执法情况(见附件4、附件5)。
(五)加强淘汰黄标车工作的现场监督和指导。由环保分局牵头,交警大队和交通分局配合组成联合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的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抽查监督,定期召开黄标车专题讨论会议,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六)采取“以奖促淘”奖励办法,推进黄标车提前更新淘汰。按照《中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以奖促淘”奖励办法》(中府办〔2013〕40号),对提前淘汰符合条件黄标车的,市政府给予一定奖励,镇政府配合行政监管措施,提高车辆所有人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
(七)加强宣传引导私家车辆自愿提前淘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黄标车限制使用和“以奖促淘”奖励办法,积极引导广大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
(八)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党政办、环保、交警、经信、交通、工商、宣传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联动,建立高效的信息交换机制,逐步实现对高污染车辆的动态、实时监控,提高黄标车污染防治水平。
四、职责分工
党政办:协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调度相关部门,沟通上下级,发布领导指令,收集各方面情况,汇总各类信息,督办落实措施,协助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中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工作。
环保分局:联合交警大队指导各村(社区)、部门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开展道路行驶机动车现场路检执法,监督黄标车整治工作执行进度。
交警大队:负责制定“黄标车”执法指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及时向上级上报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处罚黄标车辆违法上路行驶及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等行为;联合环保分局监督指导各村(社区)黄标车减排工作;积极与车管所联系,取得黄标车淘汰、注销等相关信息。
经信局:负责指导淘汰机动车报废业务和回收监管;对油品生产领域进行质量监督;负责落实粤IV车用成品油价格政策以及价格变动的解释;加强车用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督促黄标车淘汰名单中的企业按时完成淘汰任务。
交通分局:负责监督管理镇内涉及黄标车维修业务的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和使用黄标车的运输行业;督促黄标车淘汰名单中的物流企业按时完成淘汰任务;对强制报废车辆但未办理拆解手续的所有人限制其办理车辆营运证业务,开展营运车辆治理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监督管理成品油经营行为和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有针对性地对车用成品油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加大油品质量抽样检测力度。
财政分局:负责提供机动车污染减排方案实施所需的各项经费及财政奖励资金。
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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