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范文.docx
xxxxx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xx水利枢纽水源工程监理部
xx水源【2025】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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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单位:
春节将至,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各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即日起,参建各方要迅速开展一次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专项排查活动,准确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要抓紧协调、及时解决,绝不允许出现因工作推诿拖沓、办事不力、玩忽职守、贻误时机引发的相关群体性、恶性事件。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8日前将清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各单位在农历春节前务必完成所有拖欠价款。
二、各参建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提供以下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手续(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查询授权手续;
(四)配备的劳资专管员信息,对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
(五)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开工以来全体民工花名册、工资支付表和银行出具的工资支付凭证。民工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
三、若参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分包工程款,或因此向建设单位推卸拖欠责任、发生上访事件等情形,均视为参建单位违约。每种违约事件每发生一次,建设单位将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结算款中扣除。
特此通知。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通知
报送:xxx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水利枢纽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