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110112 KY 004-2019雪芙膏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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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0112 KY
北 京 康 原 中 医 院 企 业 标 准
Q/ 110112 KY 004—2019
雪芙膏
2019 - 11 - 26 发布 2019 - 11 - 30 实施
北京康原中医院 发 布
Q/110112 KY 004—2019
前 言
雪芙膏是本公司的产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使加工企业的组织生产、质量检验、交货验收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贸易交换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北京康原中医院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绘。
本标准于2019年11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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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0112 KY 004—2019
雪芙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雪芙膏的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天然珍珠、白丁香、白蔹、白僵蚕、韶脑、楮桃等20多种本草古法煎膏,以
羊乳调和制成的雪芙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3 原材料
3.1 雪芙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及技术文件制造。
3.2 产品所用中草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的规定。
3.3 产品所用的其余辅料应符合有关标准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可进行质量检测和化验。
4 要求
4.1 感官指标
产品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性状 呈膏状
色泽 呈规定颜色,色泽均匀
气味 呈产品固有气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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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0112 KY 004—2019
4.2 理化指标
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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