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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检查资料管理规范.doc

发布:2016-06-30约1.32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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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检查资料管理规范 概述 常规活检、手术中快速活检、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检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信息资料)、非文字资料(组织的石蜡包埋块、切片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均为有价值的医学资料,皆由受理病理学检查的病理科按照本规范规定的期限妥为保存。 病理科必须设立病理档案资料室和制定病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包括病理检查资料的归档、借用和归还手续等),并由专人管理。建议实行病理学检查资料的计算机管理。 各种病理学检查的文字资料应装订成册保存。 据以做出常规活检、快速活检、尸检病理学诊断的原始组织学切片和查见肿瘤细胞或可疑肿瘤细胞的玻片必须妥善保存。未查见恶性肿瘤细胞的玻片,于诊断报告书发出后保存2周。 患者查询病理学检查资料的期限 门诊患者为送检后15年。 住诊患者为送检后15年。 活检、尸检大体标本的保存期限 活检:自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之日起保存2周。 尸检 普通尸检:自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之日起保存3个月。 涉及医、患争议的尸检按照尸检前有关各方签署的协议办理。 病理学检查资料的借用 医院必须制定关于借用病理学检查资料的办法并严格实施。 患方借用病理组织学切片,应注意如下几点。 患方人员申请借用有关患者的切片时,应按照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申请借用切片的患方人员,必须①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病理科保留其复印件;②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名;③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待归还退还)。 病理科据以做出诊断的原始切片一般不予外借,通常借出(或售出)相关病例的复制切片。复制切片借出(或售出)前,应确认该切片的病变与原切片相同或基本相同。 患方借用的切片应妥善保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患方借用的切片若有破损、丢失等,应按规定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病理科因故不能向患方借出或售出有关切片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病理学会诊问题。病理科可酌情允许患方邀请外院的病理医师前来病理科阅片;有条件的单位可酌情进行远程病理会诊。 关于患方借用细胞病理学玻片。 一个病例的同一次检查有多张查见恶性肿瘤细胞的“阳性片”或“可疑阳性片”时,可允许患方借用其中的一张。借用手续参见本章“四、”之“2.”。 一个病例仅有一张为查见恶性肿瘤细胞的“阳性片”或“可疑阳性片,阳性片或可疑阳性片原则上不予外借。其会诊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病理科可酌情允许患方邀请外院的病理医师前来病理科阅片。 关于借用检材组织的石蜡包埋块。 活检和尸检检材组织的石蜡包埋块(简称蜡块)是无法复制的病理学检查资料,属于诊断病理学的重要基础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可由病理科向患方提供未经染色的切片(通称白片)。 患方外借病理切片会诊时,受理会诊的病理科若确实需要有关病例的蜡块,可由有关病理科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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