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论文12132.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4级宪法硕士课程期终考试论文
浅论现代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诉讼开展情况
— 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
培养单位:法学院
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二○一五年一月
PAGE \* MERGEFORMAT VII
摘 要
彝族是我国56个民族中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的民族,其人口有八九百万之多。本文所研究的凉山彝区既是一个地理概念又是一个文化概念,在地理上其位置位于青藏高原、云贵高原与四川盆地三地交接处,北起大渡河,南邻金沙江,地域广阔,属于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彝族人口遍布全州各地,以美姑、昭觉、喜德、布拖、金阳、越西、甘洛、普格居住为集中,8个县的幅员面积占全州总面积的28.28%,却居住60%以上的彝族人口。在文化概念上,凉山彝区是一个族群概念,是指彝族中操北方语系的群体,他们自称“诺苏”,是彝族中人口最多、分布最广的一个彝族支系。百度百科 /link?url=gS-ctLb1w_WBL5m3l2u8klKgKiGPrKq8XhmWtQZwDhPn-O0NbF_IYM4-WT76xxzeIbIEHpCcYDDOyKPl8GIkl
这个特色的民族地区,有着特殊的家支制度,习惯法规则,民间调解制度吸引着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内容既关系到凉山彝区经济文化发展也关系到我国法制的建设,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和谐。自解放以来,凉山彝族的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行政文化的改变也尤为突出,从过去的奴隶社会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凉山彝族行政文化的变迁史也就从侧面反应着彝族的变化。
也是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冲击,法治文化的发展,外来文化的入侵等,凉山彝区正迅速进入转型时期,不管是经济、文化还是法治状况,都面临着激烈的冲击。本文以凉山地区行政诉讼开展情况为重点,从彝族地区行政习惯法和传统纠纷解决原则为支撑,研究转型时期国家法治精神和法律制度不断深入彝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运用己久的行政习惯法与国家司法之间形成的强大冲击,以及在这个大背景下,少数民族行政诉讼该如何更好的开展,其如何与国家司法进行互动,现代凉山彝族地区怎样更好的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关键词:凉山彝族自治州,行政诉讼, 现状,习惯法,“德古”,纠纷
一、凉山彝族地区传统纠纷集中点和解决机制
在三大诉讼中,凉山彝族地区的纠纷集中点主要是民事纠纷、其次是刑事纠纷、最后是行政纠纷。虽然行政纠纷的数量没有民事和刑事纠纷那么多,但是,一般的行政纠纷只要发生,都会关系到很多人的利益。客观的纠纷集中点也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人们对行政诉讼的关心。
凉山的彝族有着独特的纠纷解决机制,传统的纠纷解决中并不存在所谓的民法、刑法、行政法。特别是民告官的的行政诉讼也是到了解放以后,随着全国法治建设的步伐慢慢开展起来的。不同的分类方式即意味着不同的意义理解,不同的意义理解背后是不同的文化——即不同的“意义之网” 参见[美]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邓正来译,载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
。法律上的分类也是如此,不同的法律体系对法律现象和法律关系的定义与区分并非仅仅是内在自洽逻辑的推演要求,因此法律不仅仅是一套规则体系,而且是承载着“法意”的意义体系气 参见许章润:《法意:人生与人心》,载许章润:《说法?话法?立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因此,法律有被认为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关于萨维尼与其提出的‘民族精神”的论述可参见许章润主编:《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也有被认为是一种“地方性知识” 参见前①引
,相较于国家法,具有“地方性知识”色彩的习惯法承载了更多的意义,容纳了更多的文化意蕴,更是“内生秩序” “伍”的本意是动词‘‘数”,“彼”的本意是“波帕”也就是“起源”的意思,“兹”的本意为“固定”,“伍兹”的含义就是“数(即归纳)出来的规则”。参看李剑:《论凉山#族的纠纷解决》,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1S-16页。原文为“‘资’的本意为‘固定’,固‘伍兹’的含义就是‘数出来的规则’”,其中的“资”应为“兹”字之误。
的具体体现。凉山彝族地区,在习惯法上对法律关系的分类也有其特性。彝族习惯法的规则在彝语中称为“节威”。“节威”历经积累与总结,虽然没有以比较齐整的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已经有了较为体系化的系统分类和体例 每一个大项又可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