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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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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学科专业:美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本。(1)有效身份证; (2)20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毕业生持具有完整注册记录的学生证、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须加盖其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复试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阳光校区行政楼 三楼研究生处 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复试 3月 24日上午 9:00-11:00 体检 阳光校区校医院 3 13:00-14:00 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课笔试) 阳光校区07-308 3 月 24日下午 14:30-15:30 听力测试 阳光校区07-308 3 月 24日下午 15:30-16:30 口语面试 阳光校区07-308 3 月 25日上午 9:30-11:30 同等学历加试 阳光校区07-308 五、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 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外语学院监督电话:027-联系电话027- 联系人:参加复试时请务必带上证和,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考号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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