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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光明一生(e享版)养老年金保险(互联网专属)产品说明书.pdf

发布:2025-01-20约8.09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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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光明一生(e享版)养老年金保险(互联网专属)

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您理解产品时参考,本公司与您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光大永明光明一生(e享版)养老年金保险(互联

网专属)条款》为准。

【产品基本特征】

一、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具体内容

自本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我们将根据本合

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按以下金额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

1.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月领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8.5%;

2.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年领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00%。

自本合同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险单年度内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

养老年金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我们将向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

年金总额,其金额为:我们在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我们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

额,本合同终止。若养老年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向被保险人继承人给付保证领取期内尚未给付

的养老年金总额。

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不包含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开始后的

第二十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的养老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的,我们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向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后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零,本合同

终止。

二、养老年金领取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与领取起始年龄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月领和年领两种。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不得变更。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男性有60周岁、65周岁和70周岁三种,女性有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和

养老年金

70周岁四种,您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

领取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一经约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第二次及以后的养

老年金领取日为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后,保险单生效日在每月或每年(按养老年金领取方式确定)的对应

日,如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当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第1页,共3页

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

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

金价值。

四、投保须知

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0周岁(指出生满30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下表年龄上限:

交费期间一次3/510152030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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