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保证合同6篇.docx
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保证合同6篇
篇1
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XXX
保证人:XXX
鉴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了编号为XXXXXX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得以实现,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范围
1.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的借款,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整(¥XXXXXX)。
1.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二条保证方式
2.1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同意对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2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3.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1保证人承诺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并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4.2保证人保证在接到债权人通知后,按照债权人的要求立即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直至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4.3保证人同意接受债权人的检查监督,并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搪塞。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如果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或者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并赔偿债权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2保证人如发生名称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如未通知,导致债权人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的,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友好协商,不得采取任何过激行为。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7.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三份,债权人、债务人及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双方一致同意:未经借款人同意,债权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如发生上述转让或转移行为,相关方应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篇2
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XXX
保证人:XXX
鉴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了编号为XXX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
第一条保证范围
1.1本合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务”)。
第二条保证方式
2.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同意在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一起对担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3.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4.1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4.1.2债权人应按规定向保证人收取担保费用。
4.2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4.2.1债务人应按时、足额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4.2.2债务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4.3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4.3.1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对担保债务与债务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4.3.2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时、足额向债权人还款。
4.3.3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按规定收取担保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一起对担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2债权人未按规定向保证人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