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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及培养目标
北京大学医学教育依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试行)》的要求,贯彻“八
年一贯,本博融通”的原则,强调“通识通科的医学基础,贯穿全程的医学素质
和面向未来的医学潜能”的培养模式。
八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较
为扎实的理论知识及人文基础、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较强创新
精神和国际交流能力、有一定发展潜能的高素质口腔医学人才。
二、专业基本要求
八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医学博士学位的口腔医师,因此需
在思想品德与职业态度、知识、能力达到以下要求:
1.思想品德与职业态度要求:科学的世界观,崇高的敬业精神,实事求是
的科学态度,优良的医德医风,融洽的医患关系,良好的医师形象,强烈的团队
精神,勤奋的学习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基本的法律意识。
2.知识要求:较广泛的社会人文学科(特别是行为学科)理论知识基础,
一定的自然学科理论知识基础,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基本的临床医学、预
防医学、循证医学及祖国传统医学理论知识,系统扎实的口腔医学理论知识。
3.能力要求:较强的临床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的初级口腔专
科医师的临床工作能力,基本的临床科研能力,较强的自我知识更新能力和自我
发展的潜能,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较强的信息管理能力,较强的医患沟通能力,
较强的口腔卫生知识宣教能力。
三、修业年限
1.本专业学制:八年制,包括本科阶段和二级学科阶段。本科阶段培养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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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阶段培养3年。
2.时间分配:医学前期课程:1年;专业基础课程:1.5年;临床基础课程:
8个月;口腔专业课程:10个月;口腔临床实习:1年;临床二级学科培养、科
研并完成学位论文,时间3年。
3.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八年,在第五年末(本科阶段)设分流出口,完成本科
阶段全部学业,通过毕业考核,准予按本科毕业。符合进入二级学科条件者,八
年学习期满,完成全部学业,达到各项要求,通过论文答辩和毕业考核,准予毕
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口腔医学博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全学程所修总学分不低于230学分。本科阶段不少于224学分,二级学科阶
段不少于6学分。
(一)主要课程
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实习。
1.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医学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共169学分
(含实验/见习)。其中:
(1)公共基础必修课程:不低于52学分,包括英语、化学、物理、数学、
计算机概论、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理论等。
(2)医学基础必修课程:不低于74学分,包括医学技术史、系统解剖学、
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物统计、生理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免疫学、医
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生物
物理学、卫生法学、预防医学、流行病学、任选课、体检诊断学、实验诊断学、
医学影像学、外科学总论、内科学、外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妇产科学、
儿科学、皮肤病及性病学、中医学概论、医学伦理学
(3)专业必修课程:不低于43学分,包括口腔医学导论、口腔诊所见习、
口腔局部解剖学、牙体解剖学、口腔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
腔颌面影像诊断学、口腔生物学;口腔药物学、口腔设备学、临床龋病学、牙体
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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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种植学、口腔医学专业综述报告等;
2.选修课:包括本部自主选修课、医学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限选课,不少于
25学分。
(1)自主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包括大学本部开设的通选课、其他学科专
业的必修或选修课程,医学部开设的外语通选课等。
(2)医学基础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包括医学部开设的各类选修课程。
(3)专业限选课不少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