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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走私苯丙胺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的特点和对策
浅议走私苯丙胺类毒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犯罪的特点和对策
福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郑爱萍
内容提要:福建沿海地区苯丙胺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形势严峻,形成了走私出境
以冰毒为主,走私入境以摇头丸等为主的毒品走私格局,同时易制毒化学品走私也进一步升
级.此类毒品走私手法日趋专业化,往往采取伪装,隐瞒,欺骗等手段蒙混过关,制贩方式由
“陆地生产”趋向”海上生产”,团伙,有组织走私犯罪和武装贩毒时有发生.本文对海关缉毒工
作归口后的对策提出几点建议:树立”大情报”意识,加强案件风险分析,建立缉毒信息网;
合理运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手段,充分利用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的契机,密切与
有关部门的协同作战;(引入缉毒犬,改变目前较为落后的查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完善
法律法规.
近年来,被称为”21世纪毒品”的苯丙胺类中
枢兴奋剂(即我国俗称为”冰毒”和”摇头丸”等具
有中枢兴奋剂作用的毒品)犯罪超过了”传统”的
海洛因和鸦片.据悉,全球滥用苯丙胺类毒品人
数高达3000万人,这一数字是20世纪80年代滥
用此类毒品人数的12.9倍,除欧美外,亚洲,尤其
东南亚国家已成为目前苯丙胺滥用蔓延最快的
地区.加入WTO后,福建省东邻台湾,东南亚地
区,随着金马直航的实现和经贸活动_的扩大,境
内外人员与省内_,住来更加密切,来自台湾省,荷
兰等境外毒品,制毒技术的渗透压力不断增加,
同时省内吸食冰毒,摇头丸群体的形成和扩大,
将进一步刺激走私苯丙胺类毒品和易制毒化学
品犯罪的加剧.
一
,走私态势
福建省苯丙胺类毒品犯罪活动始于20世纪
90年代初,一些台湾省毒贩借大陆改革开放之
机,潜入福建东南沿海地区设立地下冰毒加工
厂,将生产的冰毒偷运出境牟取暴利.近几年随
着亚太地区滥用苯丙胺类毒品人数不断增加,许
多国际毒贩看好我国大陆毒品市场,通过各种渠
——
海关研究2003.2
道走私进境摇头丸等新型苯丙胺类毒品,便形成
了我省走私出境以冰毒为主,走私入境以摇头丸
等为主的毒品走私格局.
(一)”荷兰一福州”行邮渠道成为福州关区摇
头丸走私入境的主渠道.摇头丸学名叫”二亚甲基
双氧苯丙胺”,是冰毒的衍生物,上瘾速度比海洛
因还快,由于摇头丸,大麻这类合成药物在荷兰等
一
些国家不列入管制药品,造价较为低廉,易为青
少年所接受.1998年,摇头丸流入我省后,贩卖,
服食现象在公共娱乐场所迅速蔓延开来,闽中,闽
南地区尤为突出,甚至发展到半公开叫卖的地步,
一
时间成为治安焦点,社会反映强烈.目前摇头丸
大盘批发价在7至14元之间,零售价达100至
150元不等.在巨额利润的刺激下,许多境外毒贩
从荷兰,法国等地购买摇头丸,利用外籍人士或境
内”马仔”采取随身携带,邮包速递及空运货物等
手法将摇头丸走私进境,伺机在大陆销售.2001
年下半年以来,福州分局立案侦查了”8.2”,”9.3”
等7起毒品走私案件,大多为荷兰走私进境的摇
头丸犯罪案件,已成功破获3起大案,摧毁2个毒
品走私团伙,缴获摇头丸7653粒,重187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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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湾籍和旅菲晋江籍职业毒贩制贩走私
苯丙胺类毒品犯罪进一步蔓延.近几年,闽中,闽
南地区出现了以台湾省和旅菲晋江籍人员为主
的两股黑势力大肆进行制贩,走私苯丙胺类毒品
犯罪活动,形成了”产,供,销(走私出境)”一条龙
的地下犯罪网络.1991年至今,福建省共破获苯
丙胺类毒品犯罪案件88起,摧毁地下制冰工厂
6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419人,其中境外152人
(台湾省籍143人),缴获苯丙胺类毒品7496千克.
据了解,目前境内外毒品市场的冰毒价格差为每
千克4万元人民币左右,高额的利润吸引这批不
法之徒频繁入境寻购原料,冰毒或选点制毒,通
过厦门,马尾,上海港集装箱运输,将毒品夹藏走
私出境,他们把厦门作为犯罪策划地,把泉州,漳
州,福州作为设点制毒的区域和毒品走私出境的
通道,把台湾,菲律宾,日本等国家或地区作为毒
品销售的目的地,更有台湾,香港地区和菲律宾
毒贩坐镇境外遥控指挥,跨境接驳,组织严密,分
工明确.据悉,福建晋江旅居菲律宾的不法分子
占据菲律宾90%以上苯丙胺类毒品交易份额,至
今被菲警方抓获的达3000多人,其中,晋江籍旅
菲人员王岱良利用厦门港的集装箱运输223千克
冰毒走私到菲律宾被我公安部门查获.
(三)毒品生产的不断扩大和多元化,导致对
易制毒化学品需求的增加.由于合成药物的生产
不断扩大,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也进一步升
级.所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
有关规定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
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经常用于制造毒
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国(边)境,数量较大的行
为.去年1月23日,福州海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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