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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检规标准宣贯.ppt

发布:2017-04-09约3.78万字共14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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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条文释义——第3章 制造监检的基本要求 第六节 外观与几何尺寸 本规则第四十二条 宏观检查 (B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焊缝布置情况; (二)抽查母材表面机械接触损伤情况和焊缝外观,抽查部位至少应当包括封头及与封头相连筒节的母材表面和对接焊接接头; (三)对于按疲劳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还应当重点检查纵、环焊缝的余高,是否按规定予以去除,焊缝表面是否与母材表面平齐或者圆滑过渡。 监检员完成宏观检查后,记录检查的部位。 对应原监检规 附件(1)二、压力容器 (三)监检项目和方法 4.外观和几何尺寸 (1) 检查焊接接头表面质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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