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规复习题详解.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物流法规复习题
名词解释
1.国际条约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基础,确定其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国际书面协议,也是国际法主体间互相交往的一种最普遍的法律形式。
2.国际惯例是指在国际上因对同一性质的问题所采取的类似行为,经过长期反复实践逐渐形成的,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
3.物流法律规范是指调整在物流活动中产生的,以及与物流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物流服务合同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其他企业约定,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后者提供全部或部分的物流服务,而由后者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支付报酬的合同。
5.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按约定期限或者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的合同。
6.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接受报酬而为他方提供仓储保管服务的合同。
7.仓单是由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明已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法律文书。
8.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
9.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做方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进行加工,将成果交给定作人,定作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0.定作合同是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需要,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动力,为定作方制作成品,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1.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单对保险标的所受损失给予赔偿的最高数额。
判断题
1.( )我国现代物流企业的主要形式表现为两种,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 ( )国际惯例是物流法律制度的国内法渊源。
3. ( )标的物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应当担保其交付给买方的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确定的质量标准。
4.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和代理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相同。
5. ( )货方与承运人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而货方与港站经营人之间是作业合同关系,港站经营人与承运人之间则不存在合同关系。
6. ( )在流通加工环节中,物流企业可能通过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其物流服务合同的加工义务,即物流企业通过与承揽人签订分合同的形式将其加工义务分包出去。
7. ( )仓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法律性质,所以仓单的转让与提单类似,只需要背书即可。
8. ( )保管人对于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依据过错原则承担责任,因此保管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标准,违反此种注意,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9. ( )当仓储合同约定的标准与仓单上所记载的标准不一致时,一般以仓储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准。
10. ( )法院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其他都属于诉讼内调解。
11. ( )物流法的调整对象是物流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
12. ( )政府采购可以分为招标性采购和非招标性采购,其中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13. ( )国际货运代理人本质上属于货物运输关系的代理人,既代表货方,保护货方利益,又协调承运人进行承运工作。
14. ( )如果委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而预付给代理人所使用的费用,在完成委托事务时仍有剩余的,代理人不必退还委托人。
15. ( )在一个完整的道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但在实践中,托运人和收货人实际上是同一个人。
16. ( )港站经营人的责任期间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没有约定的,为双方认可的时间,在控制权转移至港站经营人时为责任期间的开始,由港站经营人转移至接货人时为责任期间的终止。
17. ( )由订做方提供大部分或全部的原材料,承揽方只提供辅助材料,并且仅收取加工费用的合同是订做合同。
18. ( )在流通加工环节中,物流企业可能通过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其物流服务合同的加工义务,即物流企业通过与承揽人签订分合同的形式将其加工义务分包出去。
19. (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仓库经营人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20. ( )当仓储合同约定的标准与仓单上所记载的标准不一致时,一般以仓储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准。
三、填空
1.暇疵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就买卖标的之权利或者物的品质暇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它分为物的品质暇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两种。
2.托运人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人的人。
3.保险人是指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依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的人。
4.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单对保险标的所受损失给予赔偿的最高数额。
5.委付是指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推定全损时,由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