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监理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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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监理交底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
路基施工监理交底
武汉大通公路桥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JL-2总监办
二O一二年七月
路基施工监理交底
一、路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交底
在路基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对承包人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l、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
(1)审查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配备的数量;
(2)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功能与试验设备配备规格、品种、数量与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间及施工高峰期进行自检的需要;
(3)修好临时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
(4)为确保安全施工应要求承包人设臵必要的安全标志。
2、施工测量与放样
施工单位在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及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
3、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
(1)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对已进场的路基工程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型号、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报检的施工机械,进行逐一检查后审批,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4、填筑材料的抽检与审批
(1)确定取土坑、弃土场的地点、位臵;每一取土坑可取用土方数量;弃土场需占用的土地面积;运距及土质情况。
(2)对取土坑中可用来填筑路基的土样进行规范规定的物理学性质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总监办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对用于施工用的路基填料的标准击实试验进行平行试验,以复核、验证承包人报送的试验结果(特别是填料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并提出合理的标准试验结果,报送交投公司指挥部审批后方可取用。
第一节 填方路基施工监理交底
一、填方路基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l、检查清表、沟塘清淤回填及填前压实工作
(1)路基填筑前必须对原地面进行处理,并按要求整平压实
a、开挖临时排水边沟,并与永久排水边沟相结合,施工期间保证排水沟的通畅;
b、清理表土,清理深度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除的种植土应集中堆放;
c、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
d、在路基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压实;
e、对含有地表水、淤泥、垃圾、腐殖土等的地基,应进行挖除清理,然后换填,分层填筑压实,对于软土地基,则须进行特殊处理。
(2)沟塘清淤回填处理
a、沟塘必须彻底清淤,不留死角;
b、严格控制沟塘清淤前后几何尺寸,必要时可拍照存证;
c、回填时必须坚持层层报验和抽检制度,加密对薄弱点的抽检。
2、审批试验路段施工方案
承包人在正式全线铺筑路基前宜在直线段上做100—200m试验
路。试验路段位臵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通过试验路段施工主要确定:
(1)不同机具压实不同填料的最佳含水量;
(2)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
(3)最佳机械组合和施工组织。
承包人应提交初拟的试验段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开始施工。
3、验收试验段路基施工结果
试验段施工时现场监理对全过程进行旁站,对施工中的各项质量控制指标进行检测,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施工完工后,应对其松铺厚度、碾压时的含水量、压实度、压实厚度等技术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频率应适当提高,检测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编写试验路段总结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以作为正式开工的依据。
第二节 挖方路基施工监理交底
l、检查承包人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1)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核实挖方工程量及挖方调运线路图;
(2)路基开挖前承包人应对沿线挖方土质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报
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试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对沿线挖方土质进行取样试验以复核承包人的试验结果,确定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并上报总监办;
(3)检查承包人挖方路基的排水设施,如截水沟及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2、开挖监理要点
(1)开挖前应清表并将清表土运到指定的地点储存;
(2)挖方路基的弃土,一般应移挖作填。若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承包人不得随意动用或随意堆放,而应按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弃土处理;
(3)挖方路基应按设计的横断面及边坡度要求,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和欠挖。严禁掏洞取土,更不得因为开挖方式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或坍塌;
(4)挖方路基施工边坡修整与边坡的稳定性是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工序之一。当通过高的边披或挖方路段水文地质情况不良时,应即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设臵必要的防护工程;
(5)路堑路床的表层下的有机土,难以晾晒与压实的土或CBR值较低的土,不宜作路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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