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并网电站EPC总承包合同(地面电站).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光伏并网电站EPC总承包合同(地面电站)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总承包方: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 (以下简称“发包方”)和 (以下简称“总承包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发包方拟在 建造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委托总承包方提供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工作,EPC总承包合同金额 ¥ 元(大写:人民币 (以下简称“合同价”)。
是作为本项目的总发包方与总承包方签订本EPC总承包合同,承享总发包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其可指定项目业主 作为发包方代为承享本项目的发包人权利义务, 与项目业主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责任。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的,以文字说明为准;标准不一致的,双方协商后确定。
2.1 《关于 项目合作协议》为本EPC合同的主合同,本EPC合同遵循主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2 合同专用条款 2.3 合同通用条款 2.4 合同附件
2.5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7 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3.发包方按照本合同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总承包方将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供优质、满意的工程,并修补缺陷。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