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_T 2068-2022 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和评估技术规程.docx
ICS65.020CCSB63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068—2022
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和评估技术规程
2022-11-24发布2023-01-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63/T206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处、都兰县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干君、王海、杨秀玲、吴胜义、霍俊领、王飞、柴永煜、马浩、张方圆、吴梦恬、白凌霄、卓玛措、张小瑞、万麻才郎、胡强忠、肖芬、王春兰、卢广梅、陈保成。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
DB63/T206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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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和评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和评估的术语和定义、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监测对象和时间、监测标准地设置、监测内容和方法、数据统计与分析、成效评估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森林抚育的成效监测与评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424-20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GB/T38590-2020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抚育
从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根据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
3.2
样地监测
设置固定样地定期观测森林更新、生长、枯死、蓄积、结构、健康、土壤状况等指标,以及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3.3
林木生长量
在一定时期内林木的胸径、高度、蓄积等的变化量。
3.4
树种组成
构成林分的树种成分及其所占的比例,通常用十分法表示。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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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断面积
树干横截面的面积,通常采用胸高处的断面积,简称胸高断面积。
3.6
径级结构
林分内各种大小直径林木按径阶的分配状态。
3.7
植物多样性
包括乔木、灌木和草本的种类多样性及丰富程度。
3.8
立木材积表
按立木材积与立木计测三要素(直径、树高和形数)之间的函数关系编制的数表。3.9
标准地
能代表待测林分整体信息的样地。
4总体目标
及时掌握森林抚育措施对林木生长、植被多样性和天然更新的影响,评估森林抚育的成效,为制定科学、适用的森林抚育措施,提高森林抚育的效果提供决策依据。
5基本原则
科学合理性、准确可靠性、时效性与持续性。
6监测对象与时间
6.1对象
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林分。
6.2时间
抚育开展前完成标准地设置及抚育监测,抚育完成后定期开展复测,天然林复测周期5年,人工林复测周期3年。
7监测标准地设置
7.1选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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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以下要求:
a)选取典型地段布设标准地,对标准地拍照。作业面积为6.67hm2以下(含)的设置1组标准地,6.67hm2以上的设置1个对照标准地和2个~3个作业标准地,按照监测因子调查表测量和记录标准地内各项调查因子;
b)标准地距林缘应不小于20m,不跨河流、道路或伐开的调查线。
7.2设置要求
森林抚育成效监测标准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标准地为矩形样地,面积400m2。
b)标准地顺坡向布置,4个角点设置固定标志,写明样地编号,如有2个或以上标准地,应依次编号。
8监测内容与方法
8.1内容
包括树种名称、胸径、树高、植物多样性和天然更新等级。
8.2方法
8.2.1树种名称
根据树种名录进行树种调查,记载具体树种名称。
8.2.2胸径
以cm为单位,记载到小数点后1位。胸径调查按GB/T38590-2020中6.6.1和6.6.2执行。
8.2.3树高
以m为单位,记载到小数点后1位。采用测高器或测杆进行测高,测杆适宜于高度10m以下的林木。
8.2.4植物多样性
包括灌木和草本,通过在标准地内设置样方进行植被调查,样方设置与植被因子调查按GB/T38590-2020中6.7.4执行。
8.2.5天然更新
在8.2.4的样方内记录天然更新的种类、高度和数量。
9数据统计与分析
9.1统计
9.1.1平均胸径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