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ICU的设置与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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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ICU的设置与管理 本章重点 ICU的收治原则 ICU在控制院内感染中患者管理、探视管理、环境管理 第一节 ICU的布局与设置 ICU的总体布局 区域布局 ICU的设置 人员编制 医生与床位数比为0.8:1 护士与床位数比为2.5—3:1 ICU医生、护士基本要求 ⑴理论知识 ⑵专业技术 ⑶其他 第二节 ICU收治范围 收治原则 ⑴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系统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⑵存在各种高危风险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第三节 ICU工作制度 组织领导 管理制度 院内感染管理:⑴工作人员管理⑵患者管理⑶探视管理⑷医疗操作流程管理⑸物品管理⑹环境管理⑺抗菌药物管理⑻废物与排泄物管理⑼监测与监管 * 病室设置 床位 手卫生设施 通风与采光设施 噪音控制设施 仪器设备设置(必备设备、选配设备) 1必备设备 设备带 病床 监护系统 呼吸机 注射泵 其他必配置设备 信息管理系统 辅助检查设备 2、选配设备 收治原则 ⑶在慢性器官或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 ⑷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收治范围 收治对象 ⑴创伤、休克、感染等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 ⑵心肺复苏术后进行较长时间支持者 ⑶严重的多发伤、复合伤 ⑷物理、化学因素导致的危急病症 ⑸有严重并发症的循环系统疾病 收治对象 ⑹各种术后重症患者或年龄较大,术后有可能发生意外的高危人群 ⑺严重水、电解质、渗透压和酸碱失衡患者 ⑻严重代谢障碍性疾病 ⑼各种原因的大出血、昏迷、抽搐、呼吸衰竭等各系统器官功能不全需支持者 ⑽脏器移植术后及其他需要加强护理者 转出指征 ⑴急性器官或系统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 ⑵病情转入慢性状态 ⑶患者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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