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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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合同
代理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协议标的
1、代理品种:;
2、代理区域:。确定乙方为该区域的独家代理商;
3、代理政策:
3.1、现款现货底价买断制经营,一切销售、市场费用由乙方包干承担;
3.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政策:
3.3、销售任务:双方共同协商后,甲方对乙方下达的产品销售任务为件/年,乙方首次提货不得低于 件,且以后每月提货不得低于 件。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按法定质量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出具药品检验合格报告书,如因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2、根据乙方所报销售计划,按期满足乙方的货源供应;
3、负责提供营销及宣传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有效证件;
4、负责产品的物价、保证等与药品销售及宣传有关的按法定要求需要审批的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了解乙方针对本产品的销售进度、医院分布情况和推广情况。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上述情况汇报,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为乙方保守商业机密;
7、甲方向乙方所供货物箱号系乙方唯一拥有。双方执行严格的区域市场保护措施,若乙方销售区域被其他区域货物冲击,将由甲方按实际查获数量处以单价不超过该品种零售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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