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步走协会倡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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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步走协会倡议书
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健步走协会章程
华中农业大学工会 2013年6月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广大教职工更便捷的参加体育锻炼,强身健体,陶冶情操,营造浓郁的“我参与、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和体质特点,特成立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健步走协会。
第二条 教职工健步走协会是由校工会管理和支持、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协会实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活动,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第三条 教职工健步走协会活动将采用北京市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全信息化模式进行管理,为教职工健身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我校身体条件适宜并能长期坚持每天万步走的教职工,承认本《章程》,均可报名,经协会审核后参加协会。
第五条 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关心协会,爱护协会,支持协会,促进协会的正常工作。协会会员应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
第六条 协会在校工会指导下开展活动,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其职责是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活动,总结活动效果,交流活动经验,促进活动开展。
第七条 协会下设若干活动小组,每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小组的组织联络及相关工作。
第四章 活动
第八条 协会活动以“日行万步”为主要形式开展。会员每天要携带配发的计步器记录每天步行数据,并定期上传步行数据,使协会了解和指导每个会员的活动情况。
第九条 协会将根据学校工作和教职工的需求定期集中举办一些活动,会员要根据协会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参加。协会将定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评选活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协会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会员可以以小组或个人方式因时、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必要时经校工会同意,可组织集中训练、比赛等活动。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一条 会员会费为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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