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建设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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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默写: 1、依法治国的含义 2、依法治国的意义。学科网 zxxk 17课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节 加强法制建设 健全法律监督 学习目标: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熟记)p97 2、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自的含义、意义。(区分记住)p98-101 3、法律监督的内容、主体、意义。(熟记)p102 4、立法监督的内容、意义/执法监督的意义/司法监督的主体、意义。(读熟)p102-3 5、公民享有哪些监督权,形式、意义。(熟记)p104 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青少年的要求。(青少年怎样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贡献?)(熟记)p101 、10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即: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我们应树立法制观念。我们生活在一个崇尚法治的时代里,就要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法,对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规定做的事情一定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逐步增强守法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2)青少年学生要学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青少年怎样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贡献? 案例一:2000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一部有关国家立法制度和规范各类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我国各级各类立法主体都要根据宪法和立法法来开展活动。《立法法》堪称“良法”的“通行证” 思考:谈谈对“有法可依”重要性的认识,你如何理解《立法法》堪称“良法”的“通行证”? 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先决条件 案例二:一名父亲将他作恶多端,横行乡里的儿子打死,父亲认为自己为国家和社会出掉了一个毒瘤,村民称赞父亲是“大义灭亲”。 思考:是否因为父亲为国家和社会出掉了一个祸害就可以不处罚他,法律是否可以网开一面呢?为什么? 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案例三:1997年11月26日,国务院授予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交警支队荣誉称号。 为了强化执法教育培训,提高交警读物整体执法素质,济南市交警支队先后举办了一系列的交通法规培训班,开展了理解,背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活动,并举办有奖竞赛。 思考:结合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事迹,谈谈对执法必严重要性的认识 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 案例四: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张克明、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等政府官员都因受贿罪等罪行被依法惩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薄熙来因重大违纪立案调查等。 刘志华等政府官员被判刑给我们哪些启示? 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即: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前提和先决条件 中心环节 重要条件 重要保障 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 依法行使监督权利 法律监督 意义:法律监督是整个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 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 立法监督 执法监督 司法监督 内容:立法活动本身的权限和程序、结果 意义: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意义: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执法权而进行的监督 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民党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司法机关自身 意义:通过司法监督实现司法公正 监督权 批评权 建议权 依法行使 公民可以通过提出批评建议、新闻报刊、来信来访等形式来行使这项权利。 意义:(1)公民依法行使批评、建议权,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 (2)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行使监督权利,需要调查知情,需要有正确的善恶、是非观,需要掌握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方法。比如,(1)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如当面反映、打电话、发信、发电子邮件、向人民代表反映、通过媒体反映等,而不能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的方法。(2)发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等,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3)对社会上特别是所在社区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更可以提出解决的方法,行使监督权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逐步学会行使监督权。 误区警示 (1)我们应树立法制观念。我们生活在一个崇尚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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