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393-2024农业物联网水稻基质育秧技术规程.docx
ICS65.020.20CCSB22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393—2024
农业物联网水稻基质育秧技术规程
Theinternetofthingsinagriculture—Technicalproceduresforriceseedlingcultivationgonsubstrates
2024-12-26发布2025-02-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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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39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永卓、卢东琪、宫志宏、郑爱军、谢静、杨永安、王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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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393—2024
农业物联网水稻基质育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物联网的水稻基质育秧的监测点选址及布设,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决策及干预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春稻的基于物联网的水稻基质育秧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80.2可靠性试验第2部分:试验周期设计GB19517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20524
农林小气候观测仪
GB/T2841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基本技术条件
GB/T28591
风力等级
DB12/T886
天津小站稻基质育秧技术
3术语和定义
DB12/T88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监测点选址及布设
4.1监测点选址
4.1.1监测点宜在棚室的内部及其外部同时设置。
4.1.2连栋温室应在每个棚室设置监测点。
4.1.3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每5栋应至少选择1栋棚室结构、调控设备、主要农业投入品以及管理方式一致有代表性的温室(大棚)设置监测点。
4.2布设位置
4.2.1连栋温室和塑料大棚应布设在棚内中心点。
4.2.2日光温室应布设在棚室内东西长度的中间、南北跨度自南向北2/3处。
5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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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393—2024
5.1选用原则
可采用固定式自动监测站或移动式监测设备进行监测。监测设备的构成、功能和性能应符合GB/T
20524、GB/T28418的规定。安全性应符合GB19517的规定。稳定性应符合GB/T5080.2的规定。
5.2布设高度、深度
5.2.1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和光照强度监测传感器均应设置在距离地面150cm处。
5.2.2风速监测传感器应设置在高于棚室顶端50cm处。
5.2.3盘内基质相对含水量监测传感器应设置在秧盘的中心点位置,深度为基质厚度的1/2处。
6数据采集、传输、处理
6.1采集要素
6.1.1棚室内部环境
至少应采集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光照强度(μmol-m2-s)和盘内基质相对含水
量(%)。
6.1.2棚室外部环境
至少应采集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光照强度(μmol-m2-s-)和风速(m/s)。
6.2采集频次
监测数据应至少每10min采集一次,遇特殊天气宜加密采集频次。
6.3数据传输
6.3.1通过红外、蓝牙、ZigBee、WiFi等短距离信号传输方式进行数据传感器与采集控制器之间的数据传输。
6.3.2通过GPRS/3G/4G/5G、光纤等远距离信号传输方式实现采集控制器与监控中心(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交换。
6.4数据处理
由物联网基质育秧监测及控制系统(服务器)接收采集控制器发送的数据,通过功能模块,完成对数据的存储、整理、清洗、转换和分析。
采集的信息应按照第7章的规定形成管理决策。
7决策
7.1温度指标
棚室内温度管理应符合DB12/T886的规定。
7.2光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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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苗前遮光。
7.3水分指标
7.3.1播种后应立即浇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