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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分包合同.PDF

发布:2017-08-09约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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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公告编号:2017-050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年5月4 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 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或 “乙方”)发来 的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八达园林与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签署了《醴泉泥河生态治理PPP工程景观工程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造价约人民币12810.2788万元,最终以审计核算为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立刚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中建一局大厦B座8、9、10层 经营范围:公路、市政、铁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桥梁工程建筑; 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投资;古建筑工程服务;城市综合体的投 资与承建;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承包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 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醴泉泥河生态治理PPP专业分包景观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泥河沿线 (三)建设工期:计划合同工期24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 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合同价款 (四) 1、本工程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最终结算价款(即地方政府、财评、审 计、项目公司及甲方共同认可的下浮后最终结算价款,包含变更、签证、索赔、 税金等所有费用)的12%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后剩余部 分为乙方本合同价款,暂估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28,102,788元,大写:人民币壹 亿贰仟捌佰壹拾万零贰仟柒佰捌拾捌元整,最终结算价款经甲方审计、双方同意、 协商一致后,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2、计价方式:本合同建安收入采取清单计价、套用定额组价,机械费用按 实调整,材料价及人工价按本条第二款计价依据中的约定执行,工程量按实计算 的方式进行结算。 3、本工程清单缺项、漏项的参考类似清单项(差异处据实调整),无相似 清单项的由乙方报价甲方及投资方审核,三方签认。材料、人工和机械等的市场 涨价及政府的有关调价文件的差异或变化单价相应调整。 4、本工程按增值税模式计取税金。 5、计量方式 5.1 本工程建安收入计价依据:《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计价费 率》2012、《陕西省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市 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价目表》2009、《陕西省安装 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土建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 定额 补充定额》(2009 年出版)、《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费率》2009,人工费按照陕建发[2015]319 号文调 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计价定额或者颁发新的人工调整等 政策性文件及相关的费用文件等,未实施的项目应根据新出台的文件要求执行。 新出台的文件中未作详细规定的,在新文件出台之前,已经实施的项目,按上述 的计价依据执行,未实施的项目则按新的计价依据执行。 5.2 材料市场单价确认的原则:材料按《咸阳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年份对应 年期刊平均价计取,每月上报已完工程量时未刊登新信息价的按已有信息价执行, 辅材按广联达广才助手造价信息执行,特殊材料场外运距超过规定的按会议纪要 约定或确认单执行。咸阳造价信息价缺项的按如下顺序依次采纳:《陕西工程造 价管理信息》、《北京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若仍有缺项则采用甲方、监理方、 施工方三方认价方式确定。若造价信息内的材料价明显低于实际市场价5%以上 (含5%)的则以市场实际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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