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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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收目的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确保项目
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二、验收对象
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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