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籽验收标准.doc
葵花籽验收标准
1、目的
为确保采购的葵花籽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真心公司葵花籽原料的采购和验收。
3、职责
3.1研发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
3.2采购部负责依此标准进行采购。
3.3采购部质检组负责依此标准进行验收。
3.4各生产厂质量科负责依此标准对入库贮存原料进行抽检
4、作业内容
4.1术语
4.1.1霉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霉变
A瓜子仁由表及里有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变色;
B籽仁表面或内部霉斑且有异味;
4.1.2小籽
A国葵小籽最厚处≤3.4mm或最长处≤15.0mm
B美葵小籽最厚处≤3.4mm或最宽处≤7.0mm
4.1.3大籽:最厚处≥6.0mm
4.1.4瘪籽: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瘪籽
A无籽仁;
B籽仁长度小于整粒的三分之一
4.1.5虫眼:被虫蛀伤籽仁或蛀坏瓜子壳的颗粒
4.1.6杂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杂质
A非完整瓜子(不包括在检验过程中破坏的瓜子)且无使用价值;
B非瓜子的物质(无机物质和有机物质)
4.1.7黄(脱)皮:表面皮脱落面积达整粒瓜子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为脱皮籽;表面呈黄灰色的瓜子为黄皮籽。
4.2质量指标
4.2.1感官指标
A外观:品种一致,颗粒完整饱满,清洁无污染,大小形态均匀;
B色泽、气味:具有该品种应具有的色泽,色泽基本一致,色味正常,无异味。
4.2.2等级指标(国葵):
等级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拒收值
千粒重(Q)
165g以上
165g≥Q≥160g
160g≥Q≥155g
155g≥Q≥150g
150g以下
水分
≤11%
﹥13%
小籽
≤11%
≤13%
﹥18%
大籽
≤5%
≤6%
﹥8%
霉变
≤3%
﹥3%
虫眼
≤2%
﹥3%
水分按规定对来货进行抽样
水分
按规定对来货进行抽样
杂质、千粒重按规定进行缩分、称量、数粒
杂质、千粒重
按规定进行缩分、称量、数粒
小籽、瘪籽筛下物
小籽、瘪籽
振筛
振筛
挑拣虫眼、黄(脱)皮剥粒其他品种、小籽
挑拣
虫眼、黄(脱)皮
剥粒
其他品种、小籽
霉
霉变
4.4检验工具的使用方法
4.4.1筛子的使用方法:
A筛小籽筛子为椭圆形网眼(筛国葵)长25mm,宽3.4mm,圆形网眼直径为7.0mm(筛美葵);筛大籽筛子为椭圆形网眼(筛国葵)长25mm,宽6.0mm;
B瓜子放入筛子后,上下左右摇动,直至没有瓜子落下为止。
4.4.2水分测定仪必须是经过校准并贴有校准合格证的方可使用,必须每周校正一次。
4.5关于检验结果的特别规定
4.5.1外检平均水分合格,但水分测量值大于水分拒收值的袋数占所抽检总袋数比例达20%以上(含20%)时,对该批来货判为不合格。(注:水分测量值不得超过拒收值两个百分点)
4.5.2千粒重指标在内外检几次检验结果中,若最高值与最低值相差8g(不含)以上,12g(含)以下时,则去掉最大值,按其他几次结果核算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若最高值与最低值相差12g(不含)以上时,以最低值核算最终结果。
4.5.3除千粒重以外的各项指标在内检中出现超标,若内外检平均结果不合格,则判最终不合格;若内外检平均结果合格,但有一次或多次超标值在规定范围内,可以进行平均计算,并按平均值核算结果;若内外检平均结果合格,但有一次超过规定范围内,则判最终不合格。各项指标超标范围为:霉变为拒收值+1个百分点、虫眼为拒收值+1个百分点、脱皮为拒收值+1个百分点、瘪籽为拒收值+2个百分点、杂质为拒收值+1个百分点、小籽为拒收值+5个百分点、其他品种为拒收值+2个百分点、大籽为拒收值+2个百分点。
4.6运输
4.6.1来货在生籽在运输过程中直至卸货内检之前,必须确保防雨措施到位;
4.6.2生籽不得与对食品有污染或对人体有害的物资共同运输,不得用运送过对食品有污染或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没有清洗的运载工具运输,卸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水渍污染印迹,对相应货样予以拒收;若发现有油污、煤粒等污染印迹,对整车货样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