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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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为(0~10)μmol/mol氟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
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氟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主要用于检测作业场所环境和生产流程中氟化氢气体的浓度。报警器的检测原理主要有电化学、半导体等。报警器主要由检测元件、放大电路、警报器、显示器等部分组成。按照使用方式可以分为固定式和便携式,按采样方式分为扩散式和吸入式
。
4计量特性
4.1示值误差
±10%或±5%FS,满足其一即可。
4.2重复性
重复性不大于5%
4.3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不大于90s
4.4报警功能和报警动作值
具有报警功能的报警器,在其测量范围内应具有报警设定值,当报警器显示值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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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漂移
4.5.1零点漂移:±2%FS
4.5.2量程漂移:±5%FS
注:以上计量特性要求仅供参考。
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1.1环境温度:(0~40)℃
5.1.2环境湿度:<80%RH
5.1.3周围无干扰气体,通风,氟化氢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剧毒气体、注意毒害防护。
5.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5.2.1气体标准物质
采用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浓度约为报警仪满量程20%、50%和80%的氟化氢气
体有证标准物质,其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3%(k=2)。
5.2.2秒表:分辨力不大于0.1s。
5.2.3流量控制器:流量范围不小于500mL/min,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级。
5.2.4零点气体:清洁空气或高纯氮气(99.999%)。
注:校准过程中使用的零点气和气体标准物质的平衡气种类应保持一致。
5.2.5减压阀和气路:使用不与氟化氢气体发生反应或吸附的材质,如聚四氟乙烯管路。
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校准前的准备
流量计入口被校报警器气体标准物质放空按照报警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报警器进行预热,在零点气中调整报警器零点。通入气体标准物质时,报警器按照图1所示连接气路。根据被校报警器的采样方式使用流量控制器,控制被校报警器所需要的流量。校准扩散式报警器时,流量的大小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流量。校准吸入式报警器时,一定要保证流量控制器的旁通流量计有气体放出。
流量计入口
被校报警器
气体标准物质
放空
流量计
旁通流量计
图1校准原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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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示值误差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报警器通电充分预热稳定(至少24h)后,先通入零点气体调整报警器的零点,用满量程80%的气体标准物质调整报警器示值(若有需要,则应多次通入满量程80%的气体标准物质调整报警器示值)。依次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20%、50%、80%的气体标
准物质,待示值稳定后,读取示值,每个浓度点重复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C作为报警器
示值,按式(1)或式(2)计算浓度点的示值误差ΔC。
-
式中:C—每种浓度3次示值的算术平均值,μmol/mol;
Cs—气体标准物质浓度值,μmol/mol;
R—满量程。
6.3重复性
(1)
(2)
通入零点气体使报警器示值回零,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50%左右的气体标准物质,待示值稳定后,记录报警器示值Ci。重复测量6次,重复性以单次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偏差表示。按式(3)计算报警器的重复性sr。
×100%(3)
式中:Ci—报警器第i次测量的示值,μmol/mol;
C—报警器示值的算术平均值,μmol/mol。
6.4响应时间
通入零点气体使报警器示值回零,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50%的气体标准物质,待示值稳定后,读取报警器示值,撤去气体标准物质,待报警器回零后,再通入上述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同时启动秒表,待报警器显示值到达稳定示值的90%时停止计时,记录秒表读数,重复测量3次,取3次测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