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3表格()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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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法〔2015〕3号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自查表(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恢复施工前自查 连续暂停施工的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假期施工前自查 假期施工的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我单位已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及时进行了整改。目前本工程已经自查整改合格,施工现场达到了(□恢复施工 □假期施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
此汇总表及附表ZC-1、附表ZC-2、附表ZC-3、附表ZC-4、附表ZC-5已填写完整,按照要求将六张表报 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留存。
建设单位:北京市八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说明: 1.此汇总表及各附表,五方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填表内容和签字盖章的真实有效。该表作为事故调查处理中追究相关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2.此汇总表及各附表□处应当勾选。
3.建设单位应当于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安全监督机构并留存此汇总表及各附表原件。
4.各附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可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章。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自查表
(附表ZC-1: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自查项目
自查结果
是否已经履行了《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是 □否
本单位所有岗位的管理人员是否已经到位。是否已经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所有岗位的管理人员到位。
□是 □否
是否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企业资质及管理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是 □否
是否已经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行认真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
□是 □否
是否及时支付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是 □否
是否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中的违法发包行为。
□是 □否
是否严格执行本市现行的工期定额及有关规定,不得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确需调整的,是否组织了专门论证和审定。
□是 □否
是否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相关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是 □否
涉及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是否落实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文件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是否自觉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及文件中对建设单位的有关要求。是否督促其他参建单位落实有关标准、规定及文件的要求。
□是 □否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自查表
(附表ZC-2:勘察单位)
工程名称
勘察单位
自查项目
自查结果
是否已经履行了《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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