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T 166-2024 既有厂区及老旧小区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导则.pdf
ICS91.040.01
CCSP41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166—2024
既有厂区及老旧小区
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导则
GuidelineforSpongeCityConstructionDesignofExistingPlantsandOldResidential
Districts
2024-12-13发布2024-12-13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厦门市地方标
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厦市监标准﹝2021﹞3号)的要求,
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
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建设标准;4
既有厂区方案指引;5老旧小区方案指引;6推荐植物配置选型;
附录。
本导则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归口管理。
本导则起草单位: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王泽阳王开春周培吴连丰姚晓婧
关天胜陈忱王小凤
主要审查人员:欧阳永金黄伟鹏陈建平陈恒彬颜小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3
3建设标准7
3.1建设目标7
3.2设计参数8
3.3设计计算9
4既有厂区方案指引12
4.1一般规定12
4.2设计流程12
4.3现状调研与分析14
4.4设施布局与竖向设计15
4.5雨污水管网设计17
5老旧小区方案指引18
5.1一般规定18
5.2设计要点19
5.3设计流程20
5.4现状调研与分析21
5.5设施布局与竖向设计24
I
5.6雨污水管网设计26
6推荐植物配置选型28
附录A导则附图要求30
附录B导则附表要求33
附录C海绵设施示意图37
本导则用词说明58
引用标准名录59
II
1总则
1.0.1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
市建设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要求,提高厦门市海
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指导既有厂区及老旧小区海绵化
改造项目设计,制订本方案设计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厦门市既有厂区及老旧居住小区的市政更新改
造海绵方案设计;其它小区、公建、商业区、工业区海绵化改造
项目的设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导则内容进行。
1.0.3本导则所涉及的既有厂区及老旧小区是指:存在公共配套设
施缺损、环境卫生脏乱差、雨污混接、雨天积水等问题的已建厂
区及小区地块。
1.0.4既有厂区及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设计时,应以雨水年径流总
量控制率指标作为参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项目可开发
利用空间为基础,综合考虑区域内涝防治、水污染防治、水环境
改善和雨水综合利用等方面需求,并宜结合道路破损、停车位缺
乏、景观提升等亟需改造的问题或需求开展综合整治设计。
1.0.5既有厂区及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