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规定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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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差旅费管理规定
集团财务部-行政部
1. 目的
为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合理控制差旅时间及各项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各公司。
3. 名词释义
出差:由日常工作所在地出发,至目的地执行或参加公司委派的各种任务或活动,并在非员工常住地过夜。
差旅费:员工在出差发生的差旅费,包括宾馆住宿、膳食、交通等。
4. 管理规定
4.1 标准:
4.1.1 境内差旅费开支标准:
国内住宿及外埠市内交通费、餐费补贴标准(人民币/人·天):
出差人员级别
住宿费(实报实销,上限如下)
交通费
餐费补贴
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海南
其它地区
集团及事业部总经理以上
元/人·天
元/人·天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集团及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监及部门经理
元/人·天
元/人·天
实报实销
元/人·天
其他人员
元/人·天
元/人·天
实报实销
元/人·天
4.1.2 海外差旅费开支标准:
海外差旅费用标准实报实销,住宿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
住宿管理规定:
公司有签约饭店的,要优先在签约饭店住宿,但如果办事地点离签约饭店较远,也可以不住签约饭店,标准按与饭店约定的结算价为准,但不得突破级别标准上限。如果连续出差多处的,是按照各出差地的住宿标准乘以住宿天数后相加得到的总金额,只要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不超过这个总金额,准予实报实销;
住宿费一律不得超上限,超过上限部分自负。交通费实报实销;
国内员工出差期间宾馆发生的电话费一律凭话费明细单报销,否则自负。
住宿费的计算方法: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如出发时间过晚,饭店多收一天费用,住宿天数包括出发日,也包括离开日;一次出差多地的,按照各出差地的住宿标准乘以住宿天数后相加得到的总金额计算。只要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不超过这个总金额,即准予实报实销。
补贴的计算方法:
餐费补贴天数包括出发日,不含离开日。
乘座交通工具的要求:
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飞机。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如果出差地可以乘火车在5个小时以内到达,一律乘火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飞机,需由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核批。同时,机票一律由集团行政部统一订购;订购机票时需填写《机票请购单》(见附件一),交集团行政部。
长途交通工具可以是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轮船等,费用实报实销;
公司员工一般情况不得乘坐头等仓和公务仓;
公司员工乘坐火车,只允许报销相当于硬卧车票的金额,超出部分自理;
员工用自己私车出差,须经执行副总裁及财务副总裁批准,相关交通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实报实销。
不享受交通补贴或餐费补贴的情况:
公司员工参加各种演艺活动、或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议、展览或培训,由对方提供食宿的或在会议、培训费中已包含伙食项目的,员工不再享受餐费补贴。出差员工在出差申请表中需注明对方是否提供食、宿,并需提供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注明对方不提供伙食的,餐费补贴按 元/人·天的标准计算,不能提供会议通知的,一律视同对方提供伙食;
公司员工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异地会议,由公司统一负担食宿的,不享受出差补贴;
私车出差、跟公司车或代理车出差的,以住宿发票日期或公司派车单上的日期作为计算补贴天数的依据,按签字权限所规定的相关领导签字即可。若不具备上述两种单据的一种,则补贴不得领取。
借款、报销流程:
4.7.1
预支差旅费时,需填写《差旅费审批报销单》,注明出差事由,预算费用和预借金额,由部门总监,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签批后,方可领取差旅预支款。差旅总金额在 千元以上者方可预支差旅费,预支金额上限为总差旅金额的50%或 千元孰低。
费用报销时,需填写《差旅费审批报销单》实际费用项目,由部门总监,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签批后,准予报销。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之差旅费用报销需总裁签批。
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礼品费,在报销时需单独附上《差旅招待费明细表》,包括事由,被招待人员之单位,职务及姓名等。
海外差旅
海外出差一律需要事先申请,填写《差旅费审批报销单》取得核准,注明出差事由,预算费用等。如预支差旅费,需填写预借金额,标准同上。由部门总监,总经理,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及集团总裁签批。
费用报销时,需填写《差旅费审批报销单》实际费用项目,由部门总监,总经理,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及集团总裁签批后,准予报销。
4.7.3
差旅费应在差旅结束返回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特殊情况需报财务部,由财务总监批准。
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出差费用报销规定:
若因工作需要,某些部门需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如律师等)一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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