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HBSF 003-2024 湖北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技术规程.docx
ICS65.020.40CCSB61
HBSF
林业团体标准
T/HBSF003—2024
湖北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技术规程
CodeofpracticeforconstructionofforestrysupportnurseryinHubei
2024-09-09发布
2024-09-10实施
湖北省林学会发布
T/HBSF003—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建圃条件 1
5苗圃规模 1
6苗圃区划 1
6.1生产区 1
6.2辅助用地 1
7苗圃建设 2
7.1生产区建设 2
7.2配套设施设备 2
7.3土壤改良 2
7.4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2
8苗木生产 2
8.1制定生产计划 2
8.2育苗 2
8.3苗木调查与统计 2
8.4苗木出圃 2
9苗圃经营管理 2
9.1技术力量配备 2
9.2信息化管理 2
9.3制度管理 2
9.4档案管理 3
附录A(资料性)设备配置表 4
附录B(资料性)苗木生产计划表 5
附录C(资料性)订单验收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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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宜昌市林木种苗推广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梅、汪长江、周必成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梅、汪长江、周必成、王黎明、董纾帆、王健、黄愉婷、应中华、赵佳。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存在疑问或修改意见,可咨询或反馈至湖北省林学会,联系电话:027邮箱:hbsf2023@126.com。
T/HBSF003—2024
1
湖北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业保障性苗圃的术语和定义、建圃条件、苗圃规模、苗圃区划、苗圃建设、苗木生产、苗圃经营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6001育苗技术规程
LY/T1000容器育苗技术LY/T1185苗圃建设规范
LY/T2280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林业保障性苗圃forestrysupportnursery
指主要承担区域内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苗木定向培育、种苗生产技术研究、试验示范、良种选育和新品种引进等公益性任务的苗圃。
3.2
苗木溯源traceabilityofseedling
通过建立溯源码追溯种子来源、苗木培育、田间管理、苗木出圃、造林等主要环节信息,实现对苗木信息化管理。
4建圃条件
苗圃位置优先选择国有土地、权属清楚的区域,要求地势平缓、土壤深厚肥沃、水源充足、排水良好、交通便利、周边劳动力充足,避开风口、霜冻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段。
5苗圃规模
大型:土地总面积15hm2以上(含);
中型:土地总面积7hm2~15hm2(含7hm2);小型:土地总面积4hm2~7hm2(含4hm2)。
6苗圃区划
6.1生产区
通常设置常规育苗区、设施育苗区、试验示范区等。
6.2辅助用地
设置按照LY/T1185规定执行。
T/HBSF0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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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苗圃建设
7.1生产区建设
7.1.1常规育苗区
根据生产需要作床,床面宽100cm~120cm,床高15cm~25cm,步道宽30cm~40cm,作床质量达到“三平、三细、三直”,即小区平、床面平、步道平、碎土细、作床细、施肥细、主道直、副道直、步道直。
7.1.2设施育苗区
按照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