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新) 149-2024 氮气检测仪校准规范.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新)149-2024
氮气检测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NitrogenGasDetector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JJF(新)149-2024
氮气检测仪校准规范
氮气检测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Nitrogen
GasDetectors
归口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阿克苏地区检验检测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审核评价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检验检测中心
本规范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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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常新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赵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李紫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吕警(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参加起草人:
刘晓红(阿克苏地区检验检测中心)
杨艳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审核评价中心)罗惠利(昌吉回族自治州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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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目录
目录 (I)
引言 (II)
1范围 (1)
2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概述 (1)
5计量特性 (1)
5.1示值误差 (2)
5.2重复性 (2)
5.3响应时间 (2)
5.4报警功能 (2)
6校准条件 (2)
6.1环境条件 (2)
6.2校准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2)
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3)
7.1校准前的准备 (3)
7.2报警功能 (3)
7.3示值误差 (3)
7.4重复性 (4)
7.5响应时间 (4)
8校准结果表达 (5)
9复校时间间隔 (5)
附录A氮气检测仪校准原始记录参考格式 (6)
附录B校准证书内页格式 (7)
附录C氮气检测仪示值误差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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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引言
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的制定参考了JJG365-2008《电化学氧测定仪》、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检测仪通用技术要求》及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技术法规。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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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氮气检测仪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减氧法原理测量氮气含量的氮气检测仪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
JJG365电化学氧测定仪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减氧法themethodofsubtractingtheoxygenconcentrationvalue
认为氮气与氧气浓度之和为100%mol/mol,通过减去氧气浓度测量值而获到氮气浓度值的间接测量方法。
4概述
氮气检测仪(以下简称检测仪)主要用于检测作业场所环境中氮气含量。检测仪的检测原理是采用电化学氧传感器测量氧气浓度值,再通过电子单元减氧计算得到氮气浓度值。检测仪主要由采样单元、检测单元、信号处理、显示单元等组成,采样方式为扩散式或泵吸入式,工作原理如图1。
进气口检测单元排气口
信号处理
显示单元
图1检测仪工作原理图
5计量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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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1示值误差
见表1
表1示值误差
氮气浓度/(%mol/mol)
最大允许误差/(%mol/mol)
20
±2
76、85、94
±1
通入高纯氮气(99.999%mol/mol)时,检测仪示值应不低于99.5%mol/mol。
5.2重复性
不大于0.5%。
5.3响应时间
不大于30s。
5.4报警功能
具有报警功能的检测仪,当检测仪示值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有报警或提示信号输出。
注:以上指标不做合格判定依据,仅供校准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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