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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聊
大委[2007]5 号)精神,学生工作处决定6 月份在全校开展以安全用
电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确保“平安聊
大”、“和谐聊大”建设的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深入开展学生安全用电常识等基本安全知识教育,完善各项安
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各类应急处理预案。
2、加强对心理障碍学生的排查和疏导工作,发挥学院心理辅导站
和心理委员、心理预警员的作用,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引导学生树立
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
3、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安全工作,关注毕业生的思想动态,抓好
毕业生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把宿舍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落到实
处,提醒学生注意宿舍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张和杂物,严
禁学生酗酒、夜不归宿、留宿外来人员。
4、集中组织一次广泛深入的宿舍安全大检查,查找学生宿舍的安
全隐患,不留死角,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5、举办一次安全教育讲座,通过举办关于从事家教、校外打工、
外出交通安全教育等各类安全行为规范讲座,主题班会,心理健康咨
询等活动,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6、成立自查、纠察小队,对宿舍区、教学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宿舍区、教
学区违纪、违章事件的发生。
二、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5 月 26 日至 5 月 31 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各学院
要制订活动方案、宣传发动、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并附活
动日程安排一览表于6 月1 日前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科,认真组织实
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6 月1 日至6 月 27 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整改消除
安全隐患、教育活动全面展开;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各学院递交的活动
方案日程对各学院开展的活动进行随机性抽查。
第三阶段:6 月 28 日至 6 月 30 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迎接上
级检查,完成安全月活动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 7 月1 日前上
交学生工作处学生科,在安全月中,如发现有学院出现安全问题,则
取消该学院年终的评优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07 年5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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