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0679 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10679 3
HYPERLINK \l _Toc16043 (一)免疫制度 PAGEREF _Toc16043 3
HYPERLINK \l _Toc30470 (二)用药制度 PAGEREF _Toc30470 3
HYPERLINK \l _Toc29884 (三)检疫申报制度 PAGEREF _Toc29884 4
HYPERLINK \l _Toc8696 (四)疫情报告制度 PAGEREF _Toc8696 4
HYPERLINK \l _Toc5921 (五)消毒制度 PAGEREF _Toc5921 5
HYPERLINK \l _Toc12601 (六)无害化处理制度 PAGEREF _Toc12601 5
HYPERLINK \l _Toc26019 (七)畜禽标识 PAGEREF _Toc26019 6
HYPERLINK \l _Toc12804 (八)养殖档案 PAGEREF _Toc12804 6
HYPERLINK \l _Toc31478 肉 牛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31478 7
HYPERLINK \l _Toc5392 (一)免疫制度 PAGEREF _Toc5392 7
HYPERLINK \l _Toc10856 (二)用药制度 PAGEREF _Toc10856 7
HYPERLINK \l _Toc14363 (三)检疫申报制度 PAGEREF _Toc14363 8
HYPERLINK \l _Toc31675 (四)疫情报告制度 PAGEREF _Toc31675 8
HYPERLINK \l _Toc10463 (五)消毒制度 PAGEREF _Toc10463 9
HYPERLINK \l _Toc16091 (六)无害化处理制度 PAGEREF _Toc16091 9
HYPERLINK \l _Toc21598 (七)畜禽标识 PAGEREF _Toc21598 10
HYPERLINK \l _Toc15966 (八)养殖档案 PAGEREF _Toc15966 10
HYPERLINK \l _Toc11761 甘肃省天水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11761 11
HYPERLINK \l _Toc3823 药品采购使用制度 PAGEREF _Toc3823 16
HYPERLINK \l _Toc29572 规模养殖场 消毒制度 PAGEREF _Toc29572 17
HYPERLINK \l _Toc11018 规模养殖场 (户)挂牌兽医工作职责 PAGEREF _Toc11018 18
HYPERLINK \l _Toc8408 规模养殖场 无害化处理制度 PAGEREF _Toc8408 19
HYPERLINK \l _Toc17853 规模养殖场 动物防疫制度 PAGEREF _Toc17853 20
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 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