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636-2006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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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共 安 全 行 业 标 准
GA/T 636 -2006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Test and evaluation method for the toxicity of gaseous
Fire-extinguishing agents
2006-08-29 发布 2007-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浙江荧光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殿峰、刘玉恒、王天鄂、田野、薛思强、王伯涛、冯珂星、李涛。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剂的自然毒性与火场毒性的试验方法、评价方法、检验与抽样、
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气体灭火剂。气雾溶胶类灭火剂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922.1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与监测
GB 14922.2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与监测
GB 14923 实验动物 哺乳类动物的遗传质量控制
GB 14924.3 实验动物 大鼠小鼠配合饲料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A/T 505 -2004 火灾毒性烟气制取方法
GA/T 506 -2004 评价火灾烟气毒性危险的动物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A/T 505 -2004 、GA/T 506 -200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自然毒性 original toxicity
指气体灭火剂的自然组分与一定量的空气混合后对人体的毒害作用;按本标准规定的浓
度使气体灭火剂与空气混合,在通常环境下,以混合气体为清洁级或清洁级以上实验小鼠的
毒害反应来衡量。
3.2
火场毒性 toxicity in the locale of a fire
指气体灭火剂在摹拟火灾状态下火灾场景烟气(不考虑火场燃烧物产生的毒性因素)对
人体的毒害作用;按本标准规定的浓度使气体灭火剂与空气混合,再通过温度为750℃的加
热炉管,在通常环境下,以混合气体为清洁级或清洁级以上实验小鼠的毒害反应来衡量。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环境条件
试验环境条件为:温度为 18℃~29 ℃,相对湿度为40 %~80 %,一个标准大气压。
4.2 自然毒性试验
4.2.1 试验浓度
试验浓度应遵照本标准附录A 的规定选择确认。
4.2.2 试验小鼠
4.2.2.1 试验小鼠应采用符合GB 14922.1 和GB 14922.2 要求的清洁级或清洁级以上实验小
鼠。
4.2.2.2 试验小鼠应从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获得,其遗传分类应符合GB 14923 的
近交系或封闭群要求。
4.2.2.3 试验小鼠应作环境适应性喂养,实验前 2 天,试验小鼠的质量应有所增加,试验时
试验小鼠周龄应为(5~8 )周,质量应为(21 ±3 )g ;
4.2.2.4 单次试验应使用试验小鼠10 只,雌雄各半,随机编组。
4.2.2.5 试验小鼠饮用水质量应符合GB 5749 的要求;饲料质量应符合GB 14924.3 的要求;
环境和设施条件应符合GB 14925 的要求。
4.2.3 试验装置
4.2.3.1 气体灭火剂的采集与混合应按照与其灭火系统相一致的方法进行,应根据灭火剂的
物理化学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气流呈稳定、单相状态。气体进入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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